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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經濟法學院舉辦請求權基礎系列示範課第八講

作者: 發布時間:2019年07月09日 10:42 閱讀數:

2019626日下午,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教學新探索:請求權基礎三部曲”第二部“系列示範課”第八講在學院路校區舉行。本次課程由德國國際合作機構(GIZ)中德法律合作項目法律顧問Sebastian Müller(喻思正)講授,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于飛教授主持,商法所葛平亮副教授翻譯。

(于飛教授主持)

授課伊始,主持人于飛教授對Sebastian Müller再次前來授課表示熱烈歡迎,并感謝德國國際合作機構(GIZ)對民商經濟法學院開設“請求權基礎系列示範課”的大力支持。他指出,該課程将德國的請求權基礎案例分析方法引入到中國的課堂上,對中國學生提高法律理論水平和職業技能有很大幫助。于飛教授表示,本節課雖然是“請求權基礎三部曲”第二部“系列示範課”的最後一課,但并非民商經濟法學院與德國國際合作機構合作的最後一課,未來雙方将繼續開展深層次的交流與合作,書寫更多的合作篇章。

Sebastian Müller老師主講,葛平亮副教授翻譯)

本次授課的案例以“西安利之星奔馳案”為原型,探讨可以滿足奔馳車主訴求的請求權基礎。本案可能的請求權基礎有《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三包”規定》)第20條第1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産品質量法》第40條以及《合同法》第148條。由于本案中可以找到多個位階不同的請求權基礎,Sebastian Müller老師建議從效力低于法律的部門規章,即《“三包”規定》開始逐個進行分析。

在運用涵攝法分析具體構成要件時,Sebastian Müller老師提到德國法上共有三種分析模式,分别是涵攝模式、簡化的涵攝模式以及事實确認模式。涵攝模式即傳統的四步法(包括祈使句、定義、涵攝以及結論);簡化的涵攝模式則可适用于事實較清晰的情形,定義、涵攝和結論可以在一句話中完成;事實确認模式則隻需确認事實,無需進行涵攝。在分析《“三包”規定》第20條的要件時,對“銷售者”這一要件就可以适用簡化的涵攝模式,而對“燃油洩漏”這一具有争議的要件則要嚴格按照涵攝模式進行審查。如果案例分析的每一步都按照涵攝模式進行,就會使分析報告顯得冗餘。此外,雖然運用涵攝技術無法得出本案中的“發動機漏油”是“燃油洩漏”的結論,但此時就否定當事人的訴求無法依據《“三包”規定》第20條得到滿足就顯得有些倉促。所以,Sebastian Müller老師在此探讨了通過目的性擴張解釋方法将“發動機漏油”納入該條保護範圍的可能性,在座的同學和老師也積極參與了課堂讨論。

本次課程是請求權基礎系列示範課的最後一課。随着本次課程的結束,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主辦、為期兩月共計八講的“請求權基礎系列示範課”圓滿落幕。案例教學方法是法學教育中常見的教學方法。我國是成文法國家,立法頗受德國影響。德國請求權基礎案例教學模式對于我國教師講授法律、學生學習法律有着很強的現實借鑒意義。民商經濟法學院的本系列示範課與德國國際合作機構合作,由四位德國專家主講、民商經濟法學院中方師資團隊配合,利用德國的案例分析方法、但均适用中國的法律來解析中國案例,從而更好地展現了請求權基礎案例教學模式的力量,得到了校内外衆多師生的支持與關注。下學期起,民商經濟法學院将組織中方師資團隊開設請求權基礎系列案例分析課,奏響“請求權基礎三部曲”系列活動中的“第三部曲”,敬請廣大師生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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