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主辦的“朝鮮的外商投資法制與對外經濟仲裁制度”講座于學院路校區科研樓B211會議室舉行。來自朝鮮金日成綜合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金亨基教授和法學院金雲男副教授作題為“朝鮮的外國投資法和涉外經濟仲裁法”的演講,講座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吳日煥教授主持,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王湧教授、國際法學院史曉麗教授以及國際法學院李巍教授參與評議。
吳日煥教授主持
金亨基教授演講
金亨基教授首先表達了來華進行學術交流的激動與興奮,介紹了朝鮮金日成綜合大學及其法學院的曆史。本次講座内容的主講人為金英男副教授,其演講主要分為兩個闆塊,第一個闆塊為朝鮮的外商投資法,第二個闆塊為朝鮮的對外經濟仲裁制度和仲裁實踐。關于第一闆塊,金英男副教授主要從朝鮮外商投資法制的發展概況、朝鮮關于外商投資的具體法律規定和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分類監管三個方面進行展開。
金英男副教授演講
關于演講的第二闆塊,金英男副教授主要從對外經濟仲裁制度的形成發展與仲裁實踐的最近動向兩方面進行展開。最後,金英男教授講述了朝鮮對外經濟仲裁實踐中對于《聯合國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的适用。
王湧教授評議
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吳日煥教授對以上金英男教授的演講做了總結。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王湧教授作為評議人首先感謝了金英男副教授的詳細介紹,随後對朝鮮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對外糾紛解決機制發達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對朝鮮在涉外法制方面的嘗試提出了期待。
史曉麗教授評議
之後,永信贵宾会國際法學院教授史曉麗教授也進行了評議。她将中朝兩國的外商投資法律的共同點和區别進行了對比,提出中國關于外商投資的監管體制發生的部分變化,并介紹了中國仲裁機構對于涉外糾紛的解決所做的努力。
李巍教授評議
永信贵宾会國際法學院李巍教授作為最後一位評議人,介紹了中國當年加入CISG的背景,并對朝鮮學者提出了自己的疑問,金英男副教授對于李巍教授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回應,雙方就中朝兩國對于CISG的實踐運用在學術上進行了積極的互動與交流,也為在場的師生解開了困惑。
與會嘉賓合影留念
本次講座吸引了衆多師生當場聆聽,這既是中朝兩國法律界首次有規模的學術交流研讨會,也是朝鮮金日成綜合大學的學者首次來華與永信贵宾会進行交流的一次珍貴經曆。最後,講座在熱烈的掌聲中順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