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下午,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學院主辦的“韓國繼承法的特色與面臨的課題”講座在昌平校區厚德410會議室舉行。
本次講座邀請到韓國嶺南大學教授、韓國家族法學會會長、韓國土地法學會會長、韓國民事法學會副會長李相旭教授(LEE Sangwook)主講。李教授系我院特邀的外國授課專家,将在我校開展一系列教學、講座活動。講座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所長劉家安教授主持。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永信贵宾会韓國法研究中心主任吳日煥擔任韓語翻譯和與談人,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陳漢副教授作為本次講座的評議人參加了講座。
劉家安教授主持
講座伊始,劉家安教授首先向前來聽講座的同學們介紹了本次講座的主題。他指出,相對于物權債權等财産法領域,各國繼承法有更多自己本國的特色;韓國是東亞文化圈中的一員,對于中國繼承法而言,韓國繼承法應該也有很多值得借鑒、學習的地方。
李相旭教授主講
吳日煥教授翻譯
李相旭教授先以四個生動有趣的例子,向我們展示了何為legal mind,提倡以問題特有的條件為依據突破自己固定的觀念。接下來,李教授分别介紹了韓國繼承法的沿革、韓國繼承法的課題、繼承的含義、繼承财産範圍、繼承人順位、繼承人資格、繼承缺格、繼承份額、貢獻份額、特别緣故者的财産分配以及繼承承認和放棄,分析并講授了韓國繼承法對于日本民法及習慣法繼受,以及當前韓國繼承法面臨着事實婚姻配偶的繼承權、遺留份額制度、脫北居民的繼承權和老齡化帶來的贍養(撫養)和繼承的課題。
陳漢副教授評議
在評議環節,陳漢副教授針對李相旭教授的報告,提出中國沒有特留份制度,李相旭教授回應道,在韓國也有質疑批判的聲音。韓國特留份制度是源于企業家死後,将其全部财産向社會捐贈,為了其妻子和女兒的權益得到保障的特殊曆史背景。陳漢副教授又談到韓國将尊親屬的繼承順序放在卑親屬之後,而對比中國,中國雖有尊老傳統,但在實際案例中多将父母排除在繼承人之外的情況,值得思考。
在提問環節,同學們就韓國繼承法中配偶的法定繼承份額、繼承人順位、繼承承認和放棄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疑問與看法,李相旭教授回答了大家的問題,評議人和主持人也對同學們的問題提出了基于中國法視角下的看法。最後,劉家安教授對本次講座進行了總結,向李相旭教授和兩位評議老師表示感謝,大家共同合影留念。
本次“韓國繼承法的特色與面臨的課題”講座圓滿結束。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