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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知名環境法專家Michael Faure教授主講民商經濟法學院“海外新視界”第七講

作者: 發布時間:2022年01月18日 13:07 閱讀數:

2022年1月11日晚,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主辦、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承辦的“海外新視界”第七講“中國環境法實施的工具箱路徑——基于法經濟學視角”,以線上形式成功舉辦。本次講座邀請到歐洲知名環境法專家——荷蘭馬斯特裡赫特大學法學院、荷蘭鹿特丹伊拉姆斯大學法學院Michael Faure教授作為主講人。講座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王燦發教授主持,永信贵宾会法與經濟學研究院徐文鳴副教授和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呂夢醒博士與談。講座吸引了校内外兩百餘位專家學者和學生積極參與。

(線上會場)

講座伊始,主持人王燦發教授介紹了主講人Michael Faure教授的學術背景與研究方向,向主講人和與談嘉賓表示感謝,并對校内外專家學者和同學們的到來表示歡迎。

(主持人王燦發教授)

随後,Michael Faure教授從法經濟學視角對環境法最佳實施機制的理論框架進行了介紹。Faure教授指出,環境法實施的核心問題在于執法者在法律和實踐層面具有哪些可用的工具以及它們各自在法律實施機制中發揮的作用。Faure教授引入貝克爾模型,分析了公共執法機制和私人執法機制之間的差異,并提出了環境法最優實施的理論模型。 

(主講人Michael Faure教授)

接下來,呂夢醒博士介紹了中國環境法實施的法律政策框架以及實踐現狀。呂夢醒博士指出,環境公共執法在中國環境法實施過程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其中行政執法被作為環境法實施的優先手段,刑事制裁則作為最後的救濟手段,二者均采用财産罰和非财産罰相結合的方式以應對不同的環境違法情形。

而後,Michael Faure教授對中國環境法實施的工具箱路徑的現狀進行了分析,指出法律實施能否産生威懾力的關鍵在于實際發現違法行為的可能性和制裁的嚴重程度是否足以制止環境違法行為。Faure教授指出,當前中國已經具備一套可以充分促進環境法實施的環境執法工具,除了行政和刑事執法工具外,對其他方面的環境執法工具進行評估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在與談環節,徐文鳴副教授向Michael Faure教授的精彩講座緻以謝意,并就講座内容發表了觀點。徐文鳴副教授指出,根據成本收益理論,最優污染程度并不等于沒有污染;法律實施是實現法律威懾力的關鍵,設立環境保護部門、高污染名錄企業股價下跌等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增強法律威懾力;公共執法導向在許多部門法領域均有所體現,可以彌補私法救濟的不足。徐文鳴副教授還認為,應當區分過度執法和最優執法之間的界限,以避免過度執法帶來的弊端。

互動讨論環節,Michael Faure教授就與會者提出的問題進行回應,氣氛活躍融洽。講座最後,主持人王燦發教授總結了此次講座的主要内容,向主講人、與談嘉賓以及參會人員再次表示感謝。

至此,“海外新視界”第七講“中國環境法實施的工具箱路徑——基于法經濟學視角”學術講座圓滿落幕。


                                                    (文字、照片編輯:呂夢醒、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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