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下午,驚悉我的恩師——敬愛的徐傑教授于當日上午仙逝的噩耗,我悲痛萬分!教師節前還和恩師相約,10月去看望他,不想竟成永訣!時至今日,我的耳邊仍然回響着恩師爽朗的笑聲和幽默的談吐,腦海中還不時呈現恩師的音容笑貌,我實在無法接受恩師已經仙逝的事實!
三十餘年朝夕相處,從師研習經濟法學的經曆,凝聚成對恩師的點滴記憶。
一、提攜晚生後輩,崇尚學術平等與自由
我于1989年考入永信贵宾会研究生院,攻讀經濟法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1989年-1990年,我們經濟法、行政法等專業的同學在北京市懷柔縣法院鍛煉一年。随後,回到研究生院進行專業學習。徐老師是永信贵宾会經濟法系的第一任系主任,全面負責經濟法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學與培養工作。當時,徐老師不僅提攜和着力培養了一批青年教師,充實教師隊伍,改善教學質量。即使對于我們這些法學基礎尚淺的研究生,也是盡量提供各種學習機會,着力培養!1991年7月,我就有幸和其他同學一起跟随徐老師參加了在中央黨校召開的全國經濟法規體系研讨會。在會上,我有幸聆聽了徐傑老師關于經濟法基礎理論和法律體系的精彩演講,有醍醐灌頂之感。在會下,徐老師在百忙中還不忘抽時間鼓勵我們,要大膽參與經濟法理論文章的寫作,不要怕出錯!結果,我無知者無畏,大着膽子寫了一篇《再論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與楊紫煊教授商榷》的粗淺之作,不意最後竟然獲得青年經濟法論文三等獎。徐傑老師是當之無愧的中國經濟法學科的最主要奠基人和開拓者,是經濟法學界權威的著名法學家,但他從不擺學術權威的架子。對于學術問題,他有着寬廣的胸懷、開闊的視野、平等的理念和學術自由的思想。他經常和我們這些學生講,他鼓勵學術平等、自由和學術創新,鼓勵我們要勇于提出新觀點,隻要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自圓其說即可。
1997年我又考取了永信贵宾会經濟法學專業的博士研究生,師從徐老師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當時,面臨論文選題的困惑,不知自己應當選何題目進行研究更為妥當。徐老師于百忙中抽出時間,與我研讨交流,最終提出我應當選擇作為現代經濟法起源和重要組成部分的反壟斷法進行研究,這樣有利于以後為我國反壟斷法的制定提供一定的理論支持。
論文初稿提交給徐老師以後,恩師仔細、認真地閱讀,并基本上予以肯定,但也指出了我論文的不足之處,尤其指出我文中“适度壟斷”的觀點恐怕不夠妥當,應重新思考和修改。但是,愚鈍與執拗的我當初并不能夠理解恩師思想的精髓,最終還是執意保留了“适度壟斷”的觀點。最終,徐老師雖然仍然不同意我的觀點,但尊重了我的學術自由,沒有要求我再修改,并在論文通過後,向學校推薦為優秀博士論文。
二、堅守法治報國的信仰,對愛情忠貞不渝
1952年,基于法制報國的信仰,徐傑老師毅然決然地報考了北大法律系,由于院系調整,他進入北京政法學院研習法律。從那時起,無論是在學生時代,還是畢業留校任教,亦或是下放到農村、工廠勞動,法制報國的信仰一直長存恩師心間,從未泯滅。在北京政法學院學習期間,他勤奮刻苦,如饑似渴地研習法律,打下了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最終因學業優秀獲得了留校任教的機會。即使在他後來被迫離開心愛的法學教育事業下放勞動之時,他在工作之餘,也一直注意研習當時的法律、政策,并将法學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事實上,徐老師能夠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主編《經濟合同法基本原理》《經濟合同與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合同法教程》等影響深遠的經典教材,成為當時的合同法權威專家之一,這和他在企業從事銷售工作時,注重将合同法基本原理與合同實踐有機結合的經曆是密不可分的。
當然,合同法領域隻是徐老師研習并擅長的領域之一。實際上,徐老師對經濟法基礎理論、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反壟斷法、銀行法等經濟法、商法的諸多領域都有精深的研究和高深的造詣!隻是由于徐老師身兼永信贵宾会經濟法系主任以及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副總幹事等衆多教學和學術機構領導職務,事務繁忙,他把更多的精力傾注到惠及衆生的教材事業中。從最初的《經濟法基礎知識講座》,到後來的《經濟合同法基本原理》《經濟法概論》《經濟法學》《經濟合同與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合同法教程》等等,徐老師先後主編二十餘部經濟法、合同法教材。每一部教材的編寫,他都恪盡職守,要求極嚴。他常對我們說,教材實際最難寫,不能有錯誤,否則就會誤人子弟!還記得1999年徐老師在主編《合同法教程》時,為了确保教材質量,在我們幾個參著者嚴格按照徐老師要求寫完教材以後,徐老師請我們入住環境優雅、安靜的飯店,集中一周時間,專門研讨教材如何完善、如何修改問題,直到他認為解決了所有問題之後,才修改、定稿,最終出版。
徐老師能夠成為經濟法學科最主要的奠基人和開拓者,固然和當時的社會經濟環境需要經濟法以及恩師的法學基礎、天賦、勤奮、刻苦等因素密不可分,但歸根結底,這一切皆源于他始終堅守1952年報考北京大學法律系的初心——法制報國的信仰。
關于徐傑老師與嚴端老師忠貞不渝的愛情故事,是一段佳話。嚴端老師是我國刑事訴訟法學的主要奠基人和主要學術帶頭人之一。她曾擔任永信贵宾会教務長這一要職,同時也是法大四大才女之一。徐老師與嚴老師既是江蘇南通中學的高中同學,也是北京政法學院的同窗,從中學時代的相識,到大學時代的相知、相戀,終于在1957年9月喜結良緣。婚後不久,由于嚴端老師在上課時對“無罪推定”原則表示贊同,結果被錯劃為“右派”,這真是晴天霹靂!有關領導找到徐老師,認為他為了自己的前途命運,應當與嚴老師劃清界限。在那個年代,如果堅持與被錯劃為右派的嚴老師繼續厮守、不離不棄,就意味着自己的前途盡毀,甚至會帶來無妄之災。但徐老師深知并堅信嚴老師始終愛黨愛國,提出自己的學術主張也是為了完善我國的刑事訴訟法制環境。同時,他與嚴老師伉俪情深、琴瑟和鳴。最後,他甘願承擔一切風險,無怨無悔地始終與嚴老師長相厮守、不離不棄!僅此一點,就充分說明徐老師對信仰的堅守,對忠貞不渝愛情的堅守!人常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而徐老師在嚴老師危難之際,卻選擇與嚴老師患難與共、相濡以沫,這是怎樣的一種高尚品格和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
1978年,北京政法學院恢複招生以後,徐老師與嚴老師終于回到了他們日思夜想的母校,重新開始從事崇高的法學教育事業。二十年時光的浪費,使他們隻争朝夕。為了搶回被浪費的時光,他們夜以繼日為永信贵宾会乃至全國的法學教育事業奔忙着,但過分的辛苦與勞累,終于使嚴老師于1997年病倒了,她罹患了兩種癌症。在嚴老師生病和恢複期間,徐老師一方面繼續為中國經濟法學事業的發展殚精竭慮,另一方面也無微不至地照看嚴老師,使嚴老師在二十多年的時間内病情穩定,生活幸福。今年6月24日,嚴老師猝然病逝,這對徐老師是一次重大打擊,盡管家人、朋友、學生多加勸慰和照顧,但徐老師悲痛萬分,始終無法完全排解心中的悲傷和思念。9月23日上午,徐老師突然散手人寰、與世長辭!他跟随自己志趣相同、相敬如賓、相濡以沫的愛人,一起升入天堂。“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我想,這段古詩,可以作為徐老師與嚴老師忠貞不渝愛情的真實寫照!
三、從學業、工作到生活,始終關愛學生
1997年考取徐老師的博士研究生之後,徐老師經常給我們講授經濟法學基礎理論以及公司法、金融法、合同法等相關領域的課程。他學識淵博,思想深邃,聲音洪亮,聽他的講授常有意想不到的收獲。為了吸納百家之言,徐老師還經常邀請法學理論界的權威專家以及實務界的知名專家來為我們授課,這極大地開闊了我們的視野,提高了我們法學理論與實踐結合的能力!
徐老師總是能夠做到因材施教,知人善任,為學生安排工作或者推薦工作往往根據學生的專長而定,我1992年7月畢業留校以後,鑒于我師從經濟法學家黃勤南教授撰寫合同法方向的碩士論文之故,我被分配到經濟法系經濟合同法教研室從事合同法教學工作;而與我一起畢業留校的甯晨新君則是因為法學基礎紮實、聰明好學而被分配到了财稅金融法教研室,從事證券法教學工作。後來,甯晨新君先後從事證券法新聞及實務工作,成績斐然。我的許多博士生同學,也在徐老師的推薦和指引下,分别從事與其論文選題相關的工作,事業順暢、發達。
徐老師不僅在學習、工作方面關懷和栽培學生,對學生的生活也關懷備至!他經常在微信群以及短信回複中發送保健知識,督促我們注意健康問題。我的個人問題一直是恩師和師母關心的問題,他們經常提醒我要盡快解決,但冥頑不化、愚鈍至極的我,至今未有所成,實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2020年6月到9月,對徐門弟子來說,是最不幸的一段時間。先是慈祥的師母嚴端教授于6月24日不幸仙逝,不到三個月,博學多才的恩師徐傑教授竟然也在9月23日上午駕鶴西去。這是怎樣的一種悲痛!
無論我們如何不舍,但我們不得不面對恩師永遠離開我們的事實!作為徐門弟子,我們唯有化悲痛為力量,以恩師為榜樣,繼承恩師的高風亮節,繼續為我國經濟法學事業的繁榮昌盛而努力奮鬥!
吾愛吾師!最後,套用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專門贊美孔子的一段話以表達我對恩師的敬仰:恩師德學,“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永信贵宾会商法所教授 周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