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慶祝巫老師80壽辰的賀壽文章)
田岚 李瑩 柳建樹
2008年11月我們将迎來永信贵宾会巫昌祯教授80華誕日,我們看到歲月并沒有讓巫教授的行動與思維變得遲緩,她依然風度儒雅,思維缜密,談吐流暢,親切坦誠,無論是久遠的往事,還是現時法學界的情景,她都能夠完整、清晰地進行表述。這個年齡段标志性的白發僅在巫教授的滿頭烏發中依稀可見,額頭的淺淺皺紋驕傲地宣告着巫教授八十年豐富的人生閱曆,也宣告着由閱曆與學識成就的睿智……
“誤入”法學,譜寫婚姻法詩篇
1929年11月17日,巫昌祯教授出生江蘇省句容縣。家中有慈愛的父母,她的父親是舊官吏,曾參與大革命活動,為民革成員。家中有六位兄弟,而她作為唯一的女兒備受寵愛。如果不是因為戰亂,巫昌祯的童年生活将會幸福而平靜,可惜戰争打亂了巫昌祯一家原本平靜安定的生活,不得不輾轉于各地,直到1945年抗戰勝利,巫昌祯全家才回到了南京。
1948年9月,年僅十八歲的巫昌祯跟随兄長來到北平,原本打算就讀中文系,卻由于其它學校的招生均已結束,最後她就讀于招生時間較晚的一所大學——法學名校朝陽大學。這是巫昌祯教授法學生涯的開端。1949年北平解放,華北人民政府接管了朝陽大學,成立了幹部訓練性質的學習隊,巫昌祯作為朝陽大學的學生進入學習隊學習。1949年10月,在新中國成立的同時,第一所法律大學原永信贵宾会也誕生了,巫昌祯被分配在該校三部學習。1950年,原永信贵宾会和華北大學等革命學校合并組建了中國人民大學,巫昌祯又被保送進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并于1954年以全優的成績畢業。畢業後,她來到北京政法學院任教。自此,她抱着“法治社會”的崇高理想,開始自由遨遊在法律的海洋裡。
1955年,正值新中國第一部《民法典》起草之際,年僅25歲的巫昌祯教授作為新中國第一批法律院校的畢業生,北京政法學院的領導派她參與了民法典起草這一意義非凡的工作,到上海、武漢、廣東等地進行了調研。她被稱贊為整理資料快、撰寫稿件思維敏捷的立法人員之一。遺憾的是,後來由于諸多曆史原因,民法典的制定工作夭折了。1957-1958年,最高人民法院赴東北建立人民法庭,領導又派她參加了這一工作。1958年後,北京政法學院的民法、刑法等專業教研室被撤銷,成立了一個綜合性的業務教研室,講授政治、黨的政策等課程。巫昌祯教授調到語文教研室任教,主要講授毛澤東文集、古代漢語等。雖然不在她最擅長的法學領域,但巫教授在其它崗位一樣兢兢業業,十多年間培育了許許多多的學生。70年代末,北京政法學院複辦後,我國婚姻法面臨修改,巫昌祯教授作為民法學家,參與了第二部婚姻法的制定,重新回到法學領域,巫昌祯教授從第二部婚姻法制定開始,從此開始了巫教授幾十年的婚姻法生涯,成為中國婚姻法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此後,巫昌祯教授還參加了多次立法公務活動:她參加過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立法;她還參加過《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制定及其後來的修訂工作;此外,她參加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立法公務活動。在立法生涯中,她傾注了自己大量學識、熱情和心血。
回首60年前,她原本懷着文學的夢想來到北平,卻從“誤入”法學始漸漸走向了婚姻法學的殿堂,這仿佛是命運冥冥之中的機緣。巫昌祯教授從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批大學生成長為當今婚姻法學界的泰鬥,不得不說是機遇與奮鬥的完美結合。
“法律援助是我們的職責!”
七十年代末,正值婚姻法修改之時,全國婦女面臨着嚴峻的新問題:一是家庭暴力;二是婚外情;三是被拐賣、被強迫賣淫。當時黨中央領導胡耀邦、趙紫陽召開專門會議提出了“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口号,要求各級婦聯、工會成立法律顧問處。在這個大背景下,北京市婦聯響應國家号召,團結了一些女檢察官、女教授和社會上一些做婦女工作的人士,成立了法律顧問處,由資曆較深的巫昌祯教授擔任主任一職。與此同時,各省各地紛紛制定了保護婦女的法規,地方各處的法律顧問處也紛紛建立,維護婦女的活動就這樣熱火朝天地開展起來了。
顧問處成立不久,就由于來訪人數衆多,漸漸不能滿足婦女的需求,巫昌祯教授就組織成立了北京市第八律師事務所。第八律師事務所完全由女性組成,大約有十幾名成員,有女檢察官、女律師、女大學教師,還有一些民主黨派、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專門為婦女服務。這個全國、全世界唯一的一家完全由女性組成的律師事務所,曾有“天下第一家”的美稱。
第八律師所作為專為女性提供幫助的律師事務所,成立之後承辦了許許多多的法律援助案件,其中較為典型,影響較大的要數由巫昌祯教授親自承辦的劉月蘭案。劉月蘭是一個從平谷嫁到懷柔的農村婦女,她的公公在北京某部委工作,在文革中受到沖擊,被遣送回農村,沒有人照顧,而他的丈夫在城裡上班,不能照顧父親,于是為了找人照顧父親,就與劉月蘭結婚了,讓她留在農村照顧公公。劉月蘭在家裡的地位相當于一個保姆。後來老人得到平反,又回到城裡工作,而從此時起劉月蘭就開始受到丈夫的虐待。劉月蘭因此訴到懷柔的法院,法院一審以虐待罪給丈夫判了刑。但是後來丈夫上訴,揚言他父親在北京任職、北京有人,能把案子翻過來。當時懷柔的律師不敢接劉月蘭的案子,都怕遭到打擊報複。而巫昌祯教授毅然主動地接下這個案子,經過不懈的努力,終于把這個官司打赢了。
官司打赢後,巫昌祯教授并沒有停止對劉月蘭的幫助。劉月蘭受舊思想的影響,不敢提離婚,巫昌祯教授就對劉月蘭耐心開導,既然丈夫提出離婚了,如果與丈夫繼續婚姻關系并不會幸福,幸福生活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劉月蘭聽了巫昌祯教授的勸導,與丈夫離了婚。後來,劉月蘭又再婚了,婚後生活幸福。結婚時劉月蘭還給巫昌祯教授送來了喜糖。劉月蘭案件當時造成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後來有人問起劉月蘭是否有什麼後門,可以找到巫昌祯教授幫忙打官司,劉月蘭自豪地說起了老百姓的大實話:“我沒有什麼後門,我們從來不認識,是巫老師可憐我、同情我,主動幫我打的官司!”
當人們問起巫昌祯教授為什麼要義務接下劉月蘭的案件時,巫教授十分肯定地說:“這是我們的職責啊!我們的‘八律’就是要為婦女服務的,我們不談什麼待遇,和一般的律師事務所不同,我們是免費盡義務的。我曾多次說過:‘我是一個女性的法律工作者,我對女性的維權問題有天然的同情心和責任感。’所以為這些案子出庭對我來講是責無旁貸的。我為什麼不出庭呢?我是律師,有這個條件、有這個知識,利用我的能力——也包括名氣——來支持婦女受害者一下,這是我的責任。”
除了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巫昌祯教授還在各個方面給予婦女們許多幫助,比如有一個18歲的女孩未婚先孕,生育後,男朋友就與她斷絕關系。女孩把痛苦埋藏在心裡,并且忍痛将孩子送到自己的表哥家。不料,她的表哥又發現這個孩子有殘疾,便把孩子退回給這個女孩,女孩既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又怕他人知道自己“不光彩的經曆”。她給巫昌祯教授來信,表示自己痛不欲生,有自殺傾向。巫昌祯教授立刻寫信鼓勵她要勇敢面對生活,并且語重心長地提出:“我以一個母親的名義,要求你堅強地活下去!”後來,巫昌祯教授收到對方的來信,信的開頭就說:“親愛的媽媽,我已經下決心活下去,在您的支持下我獲得了新生。”
還有一名女青年同樣也是未婚先孕,做了人工流産手術,因為刮宮手術的醫療事故,導緻女青華永久性失去了生育能力,後來男朋友抛棄了她。這位女青年來找巫昌祯求助,巫昌祯派人去和她的男朋友談了談,但是,男朋友還是拒絕重歸于好。女青年想不開,吃了老鼠藥,臨死前來找巫昌祯教授訣别。巫昌祯教授急忙叫車将她送往醫院,最後搶救成功。事後,巫昌祯教授陪伴她,并且送她回家,這時已經是午夜12點了。這位女青年還惦記男朋友,想告訴對方,我剛剛為你而自殺過。但結果卻未能如願,男朋友堅決和她分手了。巫昌祯教授鼓勵她,要依靠自己的力量,重新鼓起勇氣開始自己新的生活。
有一個情勢緊迫的案例:一位北醫的女副主任醫師給巫昌祯教授來信說,她發現丈夫外遇有了第三者,她獲悉後十分生氣,要提出離婚。丈夫給她下跪,表示自己一時沖動,請求她原諒丈夫。她說自己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正在徘徊,究竟離婚還是不離婚?自己是知識分子,單位同事都知道了這件事對自己壓力很大,面子上很丢人,真想和丈夫離婚。但是我們夫妻多年有感情,很難割舍,自己該怎麼辦?巫昌祯教授馬上回信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要允許丈夫犯錯誤,還要允許丈夫改正錯誤。你們婚姻基礎很好,隻要他回心轉意,你就盡可能原諒他,給他一個機會吧!”以後,得知這對夫妻破鏡重圓。巫昌祯教授誠摯的話語挽救了這個家庭。
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巫昌祯教授用她的善良與熱情幫助和感染着無數婦女,她們在巫昌祯教授的幫助下走出了生活的陰霾,重拾對生活的信心。當人們問到巫昌祯教授,是什麼信念支持她從事了那麼多年的法律援助活動時,巫教授說:“是對需要幫助的婦女的同情心使我堅持了下來,我是一個女性工作者,也是一個社會工作者,長期任北京市婦聯的副主席,接觸了許多婦女。我覺得我有責任利用我的知識,用法律來維護婦女的權利。我們這個年代的人的人生觀還是願意為大家服務的,過去也一直是這麼做的,習慣了,沒有什麼名利的要求。我要用我的愛心與同情心,用法律人的責任感,盡我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人生的價值在于奉獻,為受苦受難的姐妹們做點事情是應該的。”
後來第八律師事務所改名為華坤律師事務所,“坤”字有女性的意思,九十年代又轉成了婦聯援助中心,屬于司法系統,由在職的幹部進行援助工作。巫昌祯教授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十年,作出了重要的貢獻。第八律師事務所位于北京市正義路,被人稱為“正義路上有正義”。由于巫昌祯教授長期盡心盡力地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服務,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就被評為“北京市三八紅旗手、全國三八紅旗手”,90年代被評為“全國優秀兒童工作者”。後來中國準備召開世界婦女大會,也有相關法律要制定,如《婦女權益保護法》,巫昌祯教授就投入到了立法的工作中。
木铎金聲50年
1954年,巫昌祯教授開始到永信贵宾会的前身——北京政法學院授課,先是講授蘇維埃民法,後來才系統講中國民法。盡管當時的巫昌祯老師還僅僅是一名二十多歲的年輕女教師,而講台下的學生卻是一群跟她同齡甚至比她要年長許多的學生,但是巫老師并沒有因此覺得膽怯,而是在每次上課前都認真細緻的備課,盡自己最大的能力把課講好。在巫老師的不斷努力下終于赢得到了所有同學的尊重和愛戴。同學們評價她是一位能把嚴謹的法學知識講活了的老師!
1957年“反右”鬥争以後,随着“左”的指導思想的滋長、法律虛無主義的蔓延,導緻法律專業教學每況愈下,很多重要的課程都被削減了,教研室也被撤銷合并,教師隊伍受到了嚴重的沖擊。在此背景下,年僅30多歲的巫昌祯教授調至講授語文課程,雖然講課内容與她最擅長的法律關系不大,但是巫昌祯教授還是認真地備課教學,在不一樣的講壇上做出自己的貢獻。
1978年永信贵宾会(當時稱為“北京政法學院”)開始複辦,教師們紛紛歸隊。當時已有20年沒有給同學們講授法律課的巫昌祯終于再次走上了講台。今年就要過80壽辰的巫昌祯教授在回憶起這段讓她難以忘懷的歲月時,竟然說着說着有了孩子般幸福的微笑,“這是我事業上的第二春!”老人自豪的說道。巫教授的幽默、樂觀和對婚姻法的熱愛讓我們更加敬佩起這位閱曆豐富的老人。巫教授再次走上講台後以她敏銳的才思、深厚的法律底蘊、淵博的學識、嚴謹的治學态度以及豐富多彩的授課内容深深吸引了複辦後招生的各界大學生。一時間人才濟濟、後輩層出,北京政法學院又重振了往日的王者風範!1980年,巫教授與當時在校其他三位女教師(中國法制史薛梅卿、憲法孫炳珠、刑事訴訟法嚴端教師),倍受大學複辦後招收的第一屆(1979級)學生厚愛與追捧,她們被同學們冠以“四大才女”的美稱,至今在政法的校園裡人仍被師生傳為佳話。
自1979年至今,巫昌祯教授培養了衆多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自2005 年她開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熟悉巫昌祯教授的人們時常想到:一個思想者總是會把自己的理念終身化為行動;一個視事業為生命的人,本身就沒有工作的休止符。現在,她的學生多達成千上萬,分散在國内國外,可謂桃李滿天下!除了培養永信贵宾会校園内招收的學生外,巫教授還參加了為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業餘大學、司法部中華律師函授中心的學生巡回授課活動,僅中華律師函授中心有一年招收的學生就達80萬之多。巫昌祯教授先後撰寫了不同層次的8、9種教材,包括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教材,中央黨校教材,中專教材,函授教材,法院業餘大學教材,本科生教材,高等法學院校教材,司法部法學編輯部教材等。數年來,她為中國婚姻法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她與同時代的法學家們共同傾其畢生精力在不斷加高法學階梯,她在教學生涯中多次受到獎勵。
巫昌祯教授在培養學生的過程中摸索出了一套獨到的方法,自1979年永信贵宾会複辦招生以來,巫教授在大學中創設了個性化、啟發式的教學模式,培養學生創造性、發散性思維。特别是她在79級大學生中創辦、組織了婚姻法研究小組,引導有興趣研究婚姻法的同學自由報名,每間隔半個月就利用晚間在小組成員中舉辦婚姻法某一專題的研讨活動,是我們今天稱之為“婚姻法沙龍”活動的前身。通過這樣的互動交流巫教授培養了一批日後有名的法律工作者。夏吟蘭、田岚、李顯東、張和伏、張小威、扈紀華、孟玉等今日的法學教授、著名律師、知名法學官員以及優秀企業家們,都是當時79級參加婚姻法研究小組的成員。通過參加研究小組的活動,許多同學畢業後以自己最飽滿的激情,追逐并從事着自己最熱愛的法律工作,在這個領域執着地發揮自己所有的潛力。他們切身感受到:對專業的追求是走向成功的前提和推動力,有了對事業不懈的追求,才會有明确目标、有激情、有韌性、有創造力,才會體會到工作的樂趣。而巫昌祯教授正是啟發、提升學生們法律思索能力、鼓勵學生們不斷挖掘自身潛力奉獻事業的引路人。
巫教授在教學工作中的敬業精神讓人肅然起敬。2004年一個冬天的夜晚,巫昌祯教授去昌平校區為本科生舉辦專題講座,不料,當接送她的汽車接近清河收費站附近時,司機一個緊急刹車,導緻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巫昌祯教授前額撞到前擋風玻璃上,她的額頭頓時紅腫起來,巫昌祯毅然堅持趕到昌平,并且熱情洋溢地開始了講座,講授中她的額頭和眼睛周邊紫紅色的淤血開始越積越多,但是她堅持把講座辦完,博得同學們熱烈的掌聲。2007年5月,巫昌祯教授在學院路研究生院教學樓給博士研究生授課,不料,授課前不慎被教學樓一門檻絆倒,胳膊受傷,已經不能握住粉筆寫字了,她仍然堅持把當天的課程講完,課後去北醫三院拍片子,被診斷為右胳膊骨折。當時醫生讓她住院。但是,她堅持第二天繼續授課,講完課才住院去了。她就是這樣執着敬業,為了法學事業的蓬勃發展、為了教書育人, 總是把工作排在第一位 。
巫昌祯教授時常說:教育是為了培育更優秀的人才,包括法律知識的吸收、技能的運用,也包括人格的塑造、修養的提升。巫昌祯教授在教書的同時,傳授給學生豐厚的做人理念:“有容德乃大,無求品自高”。80年代,她經常在晚間走訪學院路大學生宿舍,和大學生密切接觸,不僅交流法律思想,而且還和同學們促膝談心。目前,她除了帶博士生外,還經常給碩士、博士生舉辦學術講座。由于巫昌祯教授把學生當成朋友來對待,與學生們的關系很親近,當時同學們遇到一些婚姻問題、心理問題也經常來向巫教授傾訴,巫教授同時也是他們生活上的指路人。
巫昌祯教授的學生除了大學生,還有法院的法官、婦聯的女性、普通中專生等,面對不同的學生,巫教授認為應當在授課方式上區别對待:“對象不同側重點不同,給法官講課主要講審判實踐的東西,還要結合案件材料;給婦聯講課對于婦女的問題要多講一些;對中專生、居委會幹部講課要通俗一些;給研究生講課就要有學術探讨,捕捉國内外動态;給普通大學生講課除了系統傳授基礎法律知識外,還引導他們正确對待戀愛上的某些問題。”巫昌祯教授認為,深入探讨法學理論問題,求實創新,體系完整、條理清晰,内容生動,理論聯系實際,關注社會動态,熟悉教案,是教學制勝的法寶。總之隻有求實,才能創新。
雖然巫昌祯教授年事已高,但現在仍活躍在教壇上,最近巫教授在澳門科技大學講課,一講就是三小時。許多人擔心巫教授的身體吃不消,但是巫昌祯教授信心滿滿地說:“有些老師講課會覺得累,我覺得我講課很輕松。我把材料熟悉了以後,用自己的語言表達出來,并聯系法律條文,這樣講起課來就很自如了。至于身體是否會吃不消,我講了一輩子的課,早就習慣了這種生活,連講三個小時根本不算什麼。”澳門的大學生們無限感慨:八十高齡的巫昌祯教授能擁有如此清晰敏捷的思維和一顆如此年輕的心!
身處講壇,心懷天下
巫昌祯教授先後擔任過全國人大婦女兒童内務司法委員會婦兒小組成員;全國政協委員婦女組委員,參加婦女組各項活動;并且在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研究會連任四屆會長。她還熱切關注北京市婚姻家庭問題,從事過北京市婦女理論研究會、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會會長;北京市海澱區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市人大法律建設委員會顧問等社會兼職工作。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巫昌祯教授長期熱衷于參加國際家庭法研讨會的交流活動,先後出境十餘次。1995年在北京市懷柔參加第4次世界婦女大會;她還到俄羅斯參加參加“俄中家庭法研讨會”; 先後到美國、俄羅斯、澳大利亞參加“兒童權益與法律保護大會”,并且還先後到菲律賓、哥倫比亞、委内瑞拉參加了家庭法研讨會。并赴香港、台灣地區參加了有關婦女、婚姻家庭等法學研讨活動。晚年的巫昌祯教授始終對社會問題保持了很大的關注,當我們問起一些社會問題時,巫昌祯教授從國外與國内兩方面向我們分析了婚姻家庭情況的新動向。
“從上個世紀五十年代開始國外的婚姻發展經曆了戰後的家庭全盛時期,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家庭衰敗時期,再就是現在的家庭回歸時期。我們中國現在婚姻家庭的主旋律是健康的。根據中國婦女報統計,90%以上的人認為,婚姻應該自由、男女應該平等、家庭應該和睦這三個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所以社會主義的婚戀觀已經取代了封建的婚戀觀。”
巫昌祯教授認為,中國現代社會一些年輕人對婚姻自由觀念的理解出現了某種傾向,她将其概括為“三化”:一是絕對化,婚姻自由理念已經深入人心并為法律所允許,巫教授認為婚姻自由應當是相對的,同時她還引證孟德斯鸠的觀點,“自由是做法律允許做的事情;如果一個公民做了法律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所以自由的基礎首先要合法。二是個體化,在對待愛情、婚姻甚至婚外關系等問題時,隻考慮個人感受,我行我素,不考慮道德要求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三是功利化,在征婚時,女青年首先要求對方物質條件好:如有房、有車,工資在幾千元以上等,否則“免談”。巫昌祯教授認為,這種隻重物質,忽視人品和感情的作法是不可取的,對于這“三化”傾向需要正确的必要引導和教育。
巫昌祯教授還對目前我國婚姻家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表現出了極大的憂慮。
“當前有三個問題值得關注。一是80後的婚姻問題。我們去年在民政部開會時提出,要引導年輕一代追求理智的愛情,不能簡單地跟着感覺走,一見鐘情也可以,但是應該作為一個起點,還要進一步了解雙方的人品性格、興趣愛好、家庭背景等等,這樣才能保證婚姻的穩定。
二是農村的家庭面臨新的挑戰。比如赤峰市,農村百分之九十四的男人在外打工,男打工者出現性饑渴;婦女在家管孩子、管老人、管生産,婚姻關系處于很不穩定的狀态。她們的愛情缺位,沒有正常的夫妻關系,親情也缺位,還面臨着農村一些二流子的騷擾,其婚姻處在非常危險的境地,缺乏安全感。同時老人得不到贍養,子女得不到雙親撫養。人民法院報的報導也提出,農民外出務工,兩地分居使得城裡和農村都出現新問題。前些天電視台記者找我咨詢一個問題:有兩個打工的農民工未婚先孕懷上了孩子,做流産要一千五百塊錢,他們出不起這個錢,結果年輕的打工妹自己剖腹把胎兒取了出來,開窗戶把胎兒扔了出去。電視台的記者問:這個打工妹的行為是否違法?算不算犯罪?我聽了很震驚。農村有兩億人出來打工,而且大多數是青壯年。留守在農村的是少數丈夫和多數妻子。夫妻本來就應該朝夕相處,如果長期不相處家庭肯定會出現問題。據報載,某縣春節農民工回鄉時,有一百多個父親帶着孩子到醫院做DNA親子鑒定。這種夫妻相互不信任給我們敲起警鐘,弄不好就會由于夫妻不忠誠而造成一些惡性案件,影響社會安定。
第三個是老人再婚問題。喪偶或離婚的老人裡,有百分之六十六希望再婚,可真正再婚的隻有百分之六。老人受到來自子女的、社會的很多幹涉。我接待過很多人物,包括著名的女演員、老将軍、老幹部。有一位部隊離休的老幹部,曾經在工作單位是說一不二的人物,可是子女因為财産問題堅決反對他再婚,多方幹擾他再婚後的生活,他的老伴忍受不了,隻好與這位老幹部分手了。還有個有錢的企業家因為兒女的反對竟然和女朋友私奔了。為了防止兒女們找到自己,他們決定做整容手術。整容之後兒女終于找不到自己了,可是他們去民政局要求婚姻登記卻因相貌和身份證上的照片不符而遇到了麻煩。于是兩個老人流落在外,不婚而居。我最近參加老人法修改,了解到了一些情況。現在還有包辦母親再嫁的行為。為什麼呢?主要是為了經濟利益。包辦母親再嫁,子女試圖得到三方面利益:第一,母親的房産可以歸兒女所有了。第二,可以免去贍養義務。第三,也是最可惡的一點,是向對方索取“彩禮”。等到母親的後老伴去世了,兒女還不讓母親回來,讓她找男方家去。法院在這個案例中判決得還是很公平的:母親的房屋仍歸母親所有,兒子每月付給母親200元贍養費。但是以後母子間的親情蕩然無存了。我國老年人口已經占到百分之十一到十二,現在這個問題還是很嚴峻的。”
巫昌祯教授提出,要解決當前社會上的婚姻家庭問題,更重要的還是在道德上加以引導。比如設立一些教育機構,進行婚前培訓和婚後培訓,講授新婚夫婦如何與對方家庭成員相處,如何與對方相處等家庭生活中普通存在的問題。巫教授還建議設立婚姻醫院、情感診所,“當婚姻出現危機了,是否應該離,怎麼離,夫妻讓心理醫生、婚姻家庭咨詢師把把脈,提出一些建議。這些醫院或診所的人員應該是既懂法律,又懂心理學、社會學等知識的。黨中央提出學習型社會,家庭也應該是學習型的。北京市在八十年代也搞過幾次新婚夫婦學校,進行夫妻婚後關系調适技巧的培訓。哈爾濱也搞過婚姻講座,當時影響很好,還傳到了國外,可是沒有制度性的保障,就中斷了。”
巫教授認為,除了主張在道德上進行引導,也要利用法律進行調解。應反對閃電式結婚、離婚,要強化婚姻的法律責任。對于輕率的行為要在法律上通過制度予以避免,比如結婚前要設定一個公告期,如婚姻有什麼問題,比如對方有什麼病啊,或者是法律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要反映給有關部門。盡量通過制度促進雙方的了解。為了防止輕率離婚,要設立一個離婚考慮期,在當事人提出離婚後,引導他們慎重考慮、理性對待離婚問題。
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
巫昌祯教授的丈夫是原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庚以泰教授。1948年,同在朝陽大學讀書的巫昌祯與庚以泰相識相戀,二人風雨同舟至今達60年,他們既是同學、同行,又是知心同伴。二人在大學時代同為中國人民大學校園文藝團體的成員,庚以泰老師是合唱團指揮,巫昌祯是合唱團團員。他們在學習上互相切磋法律思想,生活上互相體貼照料。大學畢業前夕,他們步入了結婚的紅地毯。由于婚姻基礎好,他們的愛情始終保鮮。當我們問及巫昌祯教授和老伴愛情保鮮的“秘笈”時,巫昌祯教授娓娓道來:一是同舟共濟。當時,丈夫庚以泰出生于職員之家,家庭經濟有困難,一共有6個兄弟姐妹,巫昌祯家庭經濟方面略有優勢,于是,巫昌祯就默默地、不張揚地在經濟上多承擔些責任。二是營造家庭的浪漫、溫馨。剛結婚時,由于要和丈夫庚以泰的大家族相處,巫昌祯每次到外地出差,總要惦記着丈夫家族的親友,每次都給公婆、小叔子、小姑子帶回禮物。現在,當她自己年邁以後,家庭格局發生了變化,和自己的兒孫三代同堂,于是,巫昌祯教授每逢到外地出差,就很精心地給自己的兒媳、小孫子、以及保姆挑選禮物。她認為禮物體現出自己的關懷和心意。三是以寬容心對待公婆。巫昌祯教授遇到家庭矛盾總是主動和解、避免矛盾升級。婚後與公婆和睦相處,從來沒有紅過臉。四是掌握“互動”、“分享”與“分擔”的技巧:互動――相互表示愛意,相互尊重對方家庭成員,使愛有回應;分享―一個人擁有一份幸福,使它變成兩份,在配偶間分享;分擔――遇到苦惱時,學會傾訴,相互分擔,一個苦惱就變成1/2了。
巫昌祯教授有兩個孩子,大兒子就讀于日本早稻田大學,現在日本工作,二兒子在永信贵宾会擔任行政職務。兩個兒子均事業有成,家庭幸福。
巫昌祯教授談起自己的家庭生活時,幸福之情溢于言表,我們可以在巫昌祯教授的臉上讀到了對幸福的感悟,而巫教授的快樂也感染了我們。在這個傳統婚姻觀念受到沖擊,個人對婚姻的不信任感加劇的時代,巫昌祯教授用她一生的美滿家庭生活告訴人們,幸福生活完全可以靠自己來争取。
後記
人在一生之中會扮演很多各不相同的角色,正是這各不相同的角色,如同一個個平面,組合成立體的人生。巫昌祯教授一生中也扮演了許許多多的角色,在家裡,她是好妻子,好母親,慈愛的奶奶;在法律援助時,她又成了獨當一面的女律師,弱勢女性的守護神;在講壇上,她是博學多才的老師,是莘莘學子所敬愛的教授;而在常人眼中,她又是一個笑容可掬、待人和善的好鄰居、好公民……巫昌祯教授不同的生活平面,向我們展現她豐富多彩的一生。
我們無意于将巫昌祯教授的一生的成就形容為碩果累累(雖然她一生的确成就斐然),因為這些成就對于她來說也許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她在做這些事情時由衷的幸福感。
定稿于200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