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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主辦的“民法典時代的民法學教學改革”研讨會順利召開

作者: 發布時間:2022年10月18日 09:33 閱讀數:

2022年10月15日下午,由永信贵宾会聯合國内在法學教育方面的知名高校與研究機構成立的教育部首批虛拟教研室建設試點“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成功舉辦了“民法典時代的民法學教學改革”大型研讨會。永信贵宾会、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北京師範大學、中央财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林業大學、複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财經大學、吉林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财經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山東大學、蘇州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等高校與研究機構,70餘名領導和專家參加了本次會議。會議達成了諸多共識,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一、開幕式與緻辭

開幕式由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主任、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李永軍教授主持。李永軍教授首先向參與本次會議的領導和專家表示歡迎與感謝,表示在民法學界各位同仁的大力支持下,“民法虛拟教研室”必将成為中國民法學課程教學和研究的重要平台。随後,四位嘉賓先後緻辭。

(李永軍教授主持開幕式)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明教授以“民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為題發表了演講。他指出,在《民法典》頒布和實施後,中國民法學研究的範式已經從“以外國的民法理論為依據”轉向了“以中國《民法典》為依據”。隻有以《民法典》為研究對象,民法學界才能形成基本共識。他認為在構建自主知識體系的過程中應當守正創新,并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建議:第一,要以民法典的體例為依據構建民法學的知識體系;第二,要以民法典的主線特征為重心構建民法學的知識體系;第三,要以民法學的内容特征作為民法學的研究重心;第四,要以民法典的人文關懷和價值構建民法學的價值體系;第五,要以民法典時代特征為基礎引領民法學研究的未來發展。

(王利明會長緻辭)

永信贵宾会副校長常保國教授代表學校熱烈歡迎與會專家參加教育部“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的活動,向永信贵宾会民法研究所表示祝賀。他對“虛拟教研室”的建設寄予厚望,認為法大的民法教研團隊在民法學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改革和育人模式等方面均有深厚的積澱,他期待在民法學科同仁的支持下,法大的民法教學團隊一定能夠将虛拟教研室建設成為在全國具有示範性、可推廣的重大教改成果。

(常保國副校長緻辭)

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潘劍鋒教授代表北大法學院、民訴法學界對“民法虛拟教研室”的成立表示祝賀。他在緻辭中指出這樣一種新的教學形式具有三方面的意義:第一,适應了社會發展的要求;第二,滿足了教學多樣化的需求;第三,集中了多人的智慧。他相信,“民法虛拟教研室”對推動民法學教學的開展乃至全國法學教育的開展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潘劍鋒院長緻辭)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王轶教授指出,虛拟教研室的目标和法學人才培養效果的标準是分不開的。就本科生而言,評價的标準應是他對某一專業知識掌握的程度;就碩士生而言,評價的标準應是他對自己所在專業領域學術體系的掌握程度;就博士生而言,評價的标準則是他對該專業領域的學術體系有無自己的貢獻。最後,王轶副校長祝願“民法虛拟教研室”能夠在推動學術體系的繁榮和知識體系的形成方面做出獨特的貢獻。

(王轶副校長緻辭)

二、聘任儀式

聘任儀式由永信贵宾会教務處處長汪海燕教授主持。汪海燕處長介紹了“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教學指導委員會的重要意義,随後李永軍教授宣讀了“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名單和“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副主任”名單(見文末附件):

(汪海燕處長主持)

聘任儀式結束後,與會嘉賓在線上合影留念。

(線上集體合影[部分])

三、第一單元

研讨會第一單元的主題是“民法典時代的民法學教學改革”,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于飛教授主持。

(于飛院長主持)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譽院長、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陳小君教授主要談了三個問題。第一,她強調虛拟教研室的教學改革目标仍是人才培養;第二,她認為在民法典時代、信息化時代和疫情時代這三大新背景下應當轉換思維模式;第三,她主張建立一種新的思維模式,即“降維打擊模式”或“升維獲取思維”,這一模式包括逐一遞進的六個層面:環境層面、行為層面、能力層面、價值層面、角色層面和精神層面。

(陳小君教授發言)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永信贵宾会民商法學院譚啟平教授提出了自己在民法教學過程中遇到的幾個問題,分别為“民事立法和民法學基礎理論之間的關系”“民法教學與課程思政的關系”“民法學的課堂教學與學生實踐的關系”“民法學的課程設置與其他課程的關系”“線下教學與線上教學的關系”“馬工程教材應如何使用”以及“青年教師的水平應如何提升”。他希望李永軍教授領導的“民法虛拟教研室”能夠在以上各方面有所作為,進而幫助西部法學院校提升民法教學的水平。

(譚啟平教授發言)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溫世揚教授提出,他贊同在民法典時代我國民法學的研究與教學應當從“照着講”過渡到“接着講”的觀點。為此,他認為應當做到以下兩點:第一,要保持民法知識體系的底色,即堅持以德國的潘德克頓體系作為課程設置的依據;第二,更要彰顯中國民法知識體系的特色,即中國民法典體例的特色、概念上的特色和制度上的特色。

(溫世揚教授發言)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凱湘教授着重探讨了“民法典生效後,民法學課程應如何設置?以及設置之後教學的大體内容應如何安排”的問題。他的具體觀點是:第一,人格權編不應單獨開設一門課程,而應當在民法總論課程中講授,但必須給予足夠的課時量;第二,盡管《民法典》不設債編,但仍應開設債權法這門課程;第三,民法總論課程應當與商法課程相契合。

(劉凱湘教授發言)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姚輝教授就三個關鍵詞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第一是“教學改革”,第二是“民法典時代”,第三是“虛拟教研室”。他認為,在信息爆炸、學術空前活躍的時代背景下,傳統意義上的老師已經失去了優勢,因此,如何利用虛拟教研室來彌補線下教學的不足就成了理應思考的問題。此外,他建議應當在民法典實施後建立體系化思維和解釋論框架。

(姚輝教授發言)

吉林大學副校長蔡立東教授希望“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能夠發揮兩個方面的作用,一是引領作用,二是補充作用。就前者而言,“民法虛拟教研室”不僅要傳授民法知識體系,更要培育法律智慧,即講清楚以下七個方面的内容:第一,民法制度的問題意識;第二, 民法制度所追求的理念;第三,民法的技術構成;第四,民法的體系;第五,民法制度的曆史;第六,其他國家的智慧;第七,民法制度在實踐中的效果如何。就後者而言,“民法虛拟教研室”應當對線下教學無法實現的内容加以彌補。

(蔡立東副校長發言)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謝鴻飛研究員為民法學課程的設置提出了建議,他主張應當增設合同審查這類實務型課程。他認為合同制作與審查在實踐中是十分重要的,不應被教學所忽視。

(謝鴻飛研究員發言)

四、第二單元

研讨會的第二單元為“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的建設”,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所長劉家安教授主持。

(劉家安教授主持)

吉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曹險峰教授對“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提出了三點期望:一是立意要高,即應在中國民法課程的教學方法方面起到引領示範的作用;二是方向要明,即一方面需尊重法規範,另一方面則應堅持“教研室”而非“精品課程”的定位;三是要務實推進,即應當好好思考未來的成果形式,并發揮虛拟教研室對廣大民法教師的培訓作用。

(曹險峰副院長發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高聖平教授結合人大法學院“法學專業虛拟教研室”的經驗為“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提出了三點建議。第一,應當構建核心的備課團隊;第二,應當建立配套的數據庫;第三,教研室的老師應當盡量減少學術觀點上的差異,以便為本科生傳授為學界所共識的民法知識體系。

(高聖平教授發言)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長高飛教授認為,在虛拟教研室的建設過程中有三個方面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一是教學團隊,二是教學内容,三是教學評價,并且着重分析了教學評價的問題。他建議,除了以往常用的“總結性評價”(例如期末考試),還應當引入“形成性評價”和“診斷性評價”這兩種新的評價形式,這樣才能夠對學生的整個學習過程進行監控,進而使學生更好地掌握民法知識。

(高飛院長發言)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梅夏英教授就“如何利用網絡的力量來促進民法教學”這一問題表達了看法。他認為,從較淺的層次看,應當首先搭建起網絡虛拟平台,并将各大院校的民法課程上傳;在這之後則應當利用法大的優勢将該平台變為流動化、活躍化,使得其他院校的老師也能夠借助該平台在線上課,此外該平台還将解決一些學生選課難的問題。為了實現這一目标,他建議“民法虛拟教研室”應當做好近期、中期和遠期規劃,并表示貿大法學院的民法老師們也會踴躍參與進來。

(梅夏英教授發言)

清華大學法學院王洪亮教授指出“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的意義在于提升全國民法教學的水平。他相信有着優秀民法教師團隊的法大能夠做好教研室的建設,并期待在将來可以用上虛拟平台上的課件、案例和數據庫等。最後,他還分享了自己在清華大學開設線上債法課程的經驗。

(王洪亮教授發言)

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葉金強教授認為虛拟教研室能夠以技術性手段更好地解決教學中的問題,例如可以增強學生的現實感。因此應當加強技術人員和法律人之間的合作,打造出更多的虛拟産品,以提升民法學的教學質量。

(葉金強院長發言)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袁志傑教授認為,“民法虛拟教研室”的功能主要是補充性的,它不能取代傳統的教學形式。他還提到,在建設這一教研室的過程中,法大應當起到引領作用。此外,他主張民法課程不應完全按照中國《民法典》的體例,而應借鑒德國潘德克頓的體系來開設。

(袁治傑教授發言)

中南财經政法大學張家勇教授首先就虛拟教研室的定位作出了澄清,他強調該教研室并非直接針對學生,而是針對老師的。質言之,對于全國各地的法學老師來說,虛拟教研室是一個能夠打破時空限制的交流平台。接着,他表達了自己在主持“案例研習虛拟教研室”過程中的幾個困惑。第一個困惑是如何統一中國民法學的教學内容,第二個困惑是如何交流教學方法,第三個困惑是如何激發虛拟教研室老師的公益心。他坦言,第三個問題是最緊要的,隻有協調好公益和私益之間的關系,虛拟教研室才不會形同“虛設”。

(張家勇教授發言)

山東大學法學院張平華教授提出了三個将來需要關注的問題,一是“如何讓虛拟服務于現實”,二是“如何讓超豪華的教學團隊服務于優秀的學生”,三是“如何在統一當中實現個性”。他希望法大能夠在虛拟教研室的建設上“先富帶動後富”,讓山東大學也可以跟着實現“共同富裕”。

(張平華教授發言)

蘇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方新軍教授期待“民法虛拟教研室”能夠以下兩個方面發揮作用,第一是使各法學院校就民法課程的設置達成共識,第二是發揮法大教學的優勢,把鑒定式案例教學的經驗推廣開來,以便其他法學院校的老師們學習。

(方新軍院長發言)

最後,其餘的與會嘉賓也就這兩個單元的主題進行了自由讨論。

五、閉幕式

閉幕式由劉家安教授主持,李永軍教授緻辭。李永軍教授首先感謝各位領導和專家在百忙之中撥冗參加會議,提供真知灼見。接着再次強調了虛拟教研室的作用,即這是老師們進行教學研究的平台,而非針對學生的教學平台。虛拟教研室的主體應當是全國所有兄弟院校的民法教研室,而不僅僅是法大的民法教研室。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将會為發掘、凝聚、總結國内民法教師教學的智慧與經驗、共同攜手不斷提升我國民法學的教學水平與質量提供優質平台。最後,李永軍教授提出了虛拟教研室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如就債法課程的設置問題和鑒定式教學的問題展開全國性的、有針對性的研讨。此次會議在熱烈的氛圍中圓滿落幕。


附件:

一、“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名單

(一)主任

王利明教授

(二)副主任

陳小君教授、譚啟平教授

(三)委員

潘劍鋒教授、劉凱湘教授、房紹坤教授、溫世揚教授、姚輝教授、馬新彥教授、王轶教授、蔡立東教授、謝鴻飛教授

二、“中國民法課程虛拟教研室”副主任名單

高聖平教授、王洪亮教授、金可可教授、葉金強教授、方新軍教授、于飛教授、劉家安教授、席志國教授、易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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