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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通則>立法課題研究》結項評審會在我校召開

作者: 發布時間:2017年11月03日 16:33 閱讀數:

2017年10月27日,<商法通則>立法課題研究結項評審會在我校研究生院成功召開。本課題由國家工商總局2016年立項由法規司具體主持實施,并委托我院趙旭東教授負責的課題組承擔,于2017年10月完成。國家工商總局法規司副司長彭新民、法規司處長周燕代表委托方出席評審會,評審專家清華大學法學院朱慈蘊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蔣大興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陳潔研究員、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監管局副局長庹登夫、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處長金長峰出席會議,我院趙旭東教授、管曉峰教授、陳麗蘋教授及課題組其他成員參加會議。

 


會議由國家工商總局法規司副司長彭新民主持。彭新民副司長作為《<商法通則>立法課題研究》項目的委托方代表強調了該項目的重要意義,指出《商法通則》立法是商事活動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是商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必然選擇和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重要内容。他對課題的受托方永信贵宾会在全國法學領域内的地位和作用給予了高度評價,代表委托方感謝趙旭東教授領銜的課題組的辛勤研究,為我國的商事立法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課題組負責人、我院趙旭東教授介紹了《<商法通則>立法課題研究》項目的研究情況及具體成果。他表示這次項目研究分為四個階段,分别是資料的收集與分析、專題研究、條款草拟及立法理由書撰寫、專家研讨和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了三個主要的研究成果,包括《商法通則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法通則立法建議稿》、《商法通則條文建議稿及立法理由書》。并對《商法通則立法建議稿》涉及的十一章内容逐一進行了介紹。

 


項目評審階段,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監管局副局長庹登夫、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處長金長峰、清華大學法學院朱慈蘊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蔣大興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陳潔研究員分别對該課題的研究成果發表了評審意見和完善建議。

 

庹登夫副局長對該課題的研究成果給予了高度肯定,指出該課題研究内容有深度、方向明确、框架體系完備,為後續頂層設計奠定的良好的基礎。《商法通則建議稿》明确規定了商事主體的權利與義務,可以為“小政府大社會”的轉型提供制度指引。金長峰處長認為,該課題研究體系完備、内容充實,落實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可以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在操作層面有效吸收一些現有改革成果,是理論兼具實踐的優秀成果。朱慈蘊教授認為,該課題的立項具有遠見卓識,為未來的商事立法做出了卓越貢獻。課題的研究成果亮點紛呈,包括社會責任原則、一般商事權利與義務、商事信用等,各章比例分布合理。蔣大興教授也對課題成果做了高度評價,指出該課題成果《商法通則立法建議稿》是目前五個版本的建議稿中資料收集最全面、最完備、最前瞻的版本。課題成果具有前瞻性,指出了商事改革的方向。有利于固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揭示民事關系和商事關系的區分。陳潔研究員認為,該課題的研究成果《商法通則立法建議稿》是從理論探讨引導立法的軌道轉變,集商法學界多年理論研究的大成,是對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的2007年版《商法通則建議稿》立法觀的繼承和發揚,視野開闊、格局大氣、與時俱進、立意深遠,既反映了立法技術的創新,也能夠呼應現實,具有前瞻性和務實性。

 

  會議最後彭新民副司長做了總結發言。指出本次會議有收獲、有啟發,課題研究在原有研究的基礎上,吸收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創新内容,取得豐富的研究成果,圓滿完成任務。他對趙旭東教授及課題組成員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謝。表示國家工商總局法規司将積極推動研究成果的轉化工作,将相關成果呈報立法機關和有關部門作為借鑒參考,并祝願我國的《商法通則》立法工作早日揚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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