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由民商經濟法學院學生會學術部承辦的經濟法學科系列講座,緊貼社會熱點,邀請名師做客,取得了良好效果,系列講座共分三期舉行,近300名同學參加了講座。
第一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勞動合同法修改問題的思考》
2016年5月9日,同學們懷着高度的熱情參加了在端升104舉辦的永信贵宾会經濟法學科系列講座的第一講。
本次經濟法講座主題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講嘉賓王全興老師從《勞動合同法》制定的三個“中國之最”以及兩次争論熱潮出發,引入了當晚活動的主題。
首先,王老師談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的要求,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内容、性質,及其所帶來的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并明确指出新形勢下這兩類法律的核心問題和主要任務。接下來,王老師就《勞動合同法》是否順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一問題展示了七種争議性觀點,并發表了自己的獨到見解。而後,王老師立足于我國國情,淺談了《勞動合同法》修改的背景和原因,并拓展到其修改的取向和維度。最後,王老師提出《勞動合同法》并非單軌之法,若要最大程度上發揮其效力必須完善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和企業改革制度,相輔相成方可齊頭并進。王老師的講授給同學們留下很大的思考空間,同時趙紅梅老師和楊飛老師也和大家分享了他們的看法。
趙老師從客觀聯系的角度出發,提出大經濟背景下勞資問題不是僅僅隻能靠《勞動合同法》解決,也可以通過産業結構調整,國家市場關系調整,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等途徑去解決。
楊老師則從宏觀世界格局把握,指出時代價值觀念對經濟市場的影響,将我國當前勞資現狀與發達國家相對比,指出不足之處及發展前景。
在此次講座的互動環節,一同學向老師提出在政府、雇主、雇工的三方集體談判中雇主的劣勢地位如何解決的問題。另一同學提出國家對創業保障如何加強的疑問。老師皆予其合情解釋和合理解決方法,讓在座同學得以解惑。
回顧三位老師的精彩演講,相信大家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勞動合同法修改問題有了更加明晰深刻的理解與思考。
第二講魏則西?“莆田系”?部隊醫院?百度的衛生法學思辨
2016年5月11日晚,永信贵宾会經濟法學科系列講座第二講在端升樓106成功舉辦。同學們懷着高昂的熱情參加了本次講座。本次講座由民商經濟法學院社會法研究所主辦,由民商經濟法學院學生會學術部負責組織策劃,學術部全體成員參與工作。
本次講座的主題是“魏則西?‘莆田系’?部隊醫院?百度的衛生法學思辨”。當晚,清華大學法學院衛生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王晨光教授,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社會法研究所所長趙紅梅老師,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北京市律師協會醫療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洪奇,永信贵宾会醫藥法律與倫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宏麗老師出席了本次活動。在場同學認真聆聽、積極思考,并與老師進行觀點上的交流與辯論,對衛生法學有了一定的了解。
講座開始後,翟宏麗老師首先為大家介紹了“魏則西事件”的詳細資料,提供了相關機構及人員的最新處理消息,帶領大家一步一步進入主題。其間,她詳細地講述了此次事件中百度,武警二院的一系列整改與反思。最後,她向幾位老師與在座同學發問:為什麼此類事件會發生?誰該為此承擔責任?今後我們該怎麼辦?接下來幾位老師的講述便圍繞這幾個問題展開。
王晨光教授首先讓在場的每個學生設身處地的思考一下魏則西的遭遇,并表明這是作為一個法律人所應有的反思。王晨光教授指出法律學科是随着社會發展而進步的,而魏則西事件便是對法學進一步發展的呼喚。目前在中國,衛生法學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但衛生法學的發展有利于應對一系列社會領域的新問題。因此,我們應當改變對新生學科的看法,積極認真地去推動和促進它們的發展。通過介紹改革開放前後社會保障的變化與改革,尤其是教育與醫療保障體制的巨大變動,王晨光教授為大家說明了當前我國國民的就醫現狀及對生活質量和生命安全的影響。醫療體制未定型、法律規範不完善以及暗箱操作都切實影響着我國衛生法學的發展。最後,王晨光教授建議我們應當以魏則西事件為切入點,深入到整個醫療衛生法制建設層面去探求衛生法學究竟該如何建構。
接下來,趙紅梅老師對于王教授的發言給予了高度評價并表達了感謝,她提出:醫患關系的法律性質歸屬于社會法學。在社會進一步發展,種種矛盾與日俱增的現實情況之下,衛生法學的發展已經勢不可擋。大家應當對此進行思考,從而更好地為衛生法學服務,為社會法學服務。 而李洪奇老師則通過一個簡易的結構圖為大家介紹了公立醫院與私立醫院在發展的過程中各自的特點與難點。指出醫療機構為了給自己活血,與某些科研機構進行合作,形成所謂的托管模式,也就是本次事件中武警二院與莆田系之間的關系。在利益的驅使下,此類模式的弊端長期被人們所忽視,如未對醫療技術進行嚴格的管控與測驗等。
最後,翟宏麗老師從自身雙重教育背景出發,從醫學與法學兩個視角為大家講述了衛生法學的特征,即技術法的特征。同時也指出了目前社會嚴重的醫療欺詐行為、監管漏洞等問題。呼籲通過醫療新技術的立法來促進衛生法學的完善。
老師發言結束之後,同學們進行了積極的發言與讨論。回顧四位老師的講述,相信大家對于衛生法學一定有了新的理解與定位。衷心感謝老師們的到來和同學們的積極參與。
第三講魏則西事件法律關系的離散性及經濟法視角的解讀
2016年5月18日晚,端升樓203教室,永信贵宾会經濟法學科系列講座第三講成功舉辦。同學們懷着高昂的熱情參加了本次講座。
本次講座的主題是“魏則西事件法律關系的離散性及經濟法視角的解讀”。
當晚,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經濟法研究所所長、中國商業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繼峰教授、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常任理事薛克鵬教授、中國民商經濟法學院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常任理事孫穎老師以及永信贵宾会經濟法研究所的張欽昱老師和張東老師出席了本次活動。在場的同學認真聆聽,積極思考,并與老師進行了交流與辯論,進一步地從經濟法的角度對魏則西事件帶來的法律問題有了新的認識。
講座開始後,主持人孫穎老師首先為大家說明了此次講座的環節設置,随後,張欽昱老師使用精心準備的PPT帶領大家全面地回顧了魏則西事件的始末,并着重向大家展示了牽涉此次事件的多個主體以及衛計委聯合調查組、國家網信辦聯合調查組對百度的三項整改要求。接下來老師們圍繞“誰才是魏則西事件的責任主體”以及“競價排名行為是否是廣告行為”這兩個問題展開了深入熱烈的讨論。
讨論的一開始,劉繼峰教授與薛克鵬教授就産生了觀點上的分歧:劉繼峰教授首先從合同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争法、反壟斷法以及知識産權法五個方面探讨了魏則西事件中魏則西、莆田系醫院以及百度這三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并指出,廣告關系是諸多關系的核心關系,而廣告關系主體之一的百度并不是責任主體,競價排名行為不是廣告行為;薛克鵬教授則認為,百度在魏則西事件中負有重大責任,并且莆田系醫院也是責任主體。他通過簡明的例子向大家反映了目前的“百度依賴”現象,并指出競價排名行為是廣告行為,應該将百度視為這一新型的廣告法律關系主體。
随後,張欽昱老師支持了劉繼峰教授的觀點,認為調查組對百度的整改要求過于嚴厲,并提出将百度搜索結果按“自然競争”和“價格競争”進行分類的解決辦法。而張東老師則從一個普通人的視角出發,回顧了今年發生的馬彩燕事件、魏則西事件以及雷洋事件,他指出,這些事件看似孤立,卻存在共性,我們應該找出事件的根源所在,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随着話題的深入,劉繼峰教授進一步從廣告法主體涉及範圍論證了百度不是廣告關系的主體。薛克鵬教授則再次強調在網絡媒體時代,應該将百度視為新的廣告關系主體,承擔法律責任。劉繼峰教授則用隻有兩例判決“競價排名行為是廣告行為”的一百多例案件予以反駁,對“标注競價排名結果”這一解決方案表示支持。薛克鵬教授卻認為,社會是變化着的,當今時代應該有時代的創新。兩位教授妙語連珠,将講座氣氛推向了高潮。
緊接着,張欽昱老師基于經濟法學科中“租”的概念進一步提出了問題的解決措施:讓百度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例如施以重稅;完善立法;強化信息披露等。張東老師則從政府監管等方面提出了解決措施,并呼籲大家應該在專業學習中有一個廣闊的視野,并尋求正當的利益訴求方式。
老師們發言結束後,同學們進行了積極的發言與讨論,孫穎老師也在最後的結束語中呼籲大家做一個聰明的消費者,擦亮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