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社會法研究所為開展學科建設,本學期制定了舉辦社會法學術沙龍的計劃,具體設想如下:每兩周舉辦一次;形式為每次确定一個研讨主題,由一個主講人以其與主題一緻的且已相對成熟的研究成果為依托做主題報告,其他參加人自由發言,相互探讨争鳴;參加者目前主要為我校社會法學科教師、研究生,同時外請部分在京的社會法學科中青年教師、博士後、博士研究生參加,今後在适當時機,會轉變為由我院社會法研究所與在京的其他高校或研究機構的社會法學科單位聯合舉辦。
經過趙紅梅、楊飛老師的精心組織籌辦,第一期社會法學術沙龍于2016年3月23日在學院路校區科研樓B207成功舉辦。主題為“經濟補償金制度存廢論”,主講人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王顯勇副教授,參加人包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婁宇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閻天博士後,我院社會法研究所趙紅梅、金英傑、胡彩霄、陸偉豐、郭忠臣、李娟、楊飛老師等。
趙紅梅老師主持了本期學術沙龍。她首先介紹了舉辦社會法學術沙龍的計劃設想,随後她指出:大學教師的工作比較辛苦,收入也并非豐厚,但這份職業最吸引人之處就在于我們作為學者能夠享受學術研究本身帶來的樂趣。相對于學者獨立思考、創作,舉辦學術沙龍在同一學科學者之間就某一主題探讨、争鳴,可以相互砥砺、取長補短,很可能藉此碰撞出思想火花、迸發出學術靈感;如果參加學術沙龍的學者就社會立法或司法中的某一問題形成較為一緻的意見,還可以學者們共同的名義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立法或司法建議。我國社會法學科研究基礎尚十分薄弱,我們社會法學人應“不用揚鞭自奮蹄”,帶着強烈的使命感從事學術研究。本期學術沙龍選取的主題很有現實意義,是否應修改《勞動合同法》放松管制(特别是其中經濟補償金制度等所确立的解雇管制)以應對所謂經濟下行,成為近期社會各界熱議的話題。希望參加本期學術沙龍的老師們暢所欲言、貢獻智慧、求同存異。
在主題報告環節,主講人王顯勇老師以“經濟補償金制度:堅持、放棄抑或改良”為題作了精彩的陳述,他觀點鮮明、論證充分(以大量準确、詳實的背景資料、數據加以論證)。他的主要觀點是:經濟補償金和失業保險均保障勞動者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兩種制度在保護利益和适用範圍上具有一緻性,構成了雙重制度保護,形成制度資源浪費,帶來實施困境。随着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完善,勞動合同法需要“減負”,應當别除勞動合同制度的生活保障功能,取消依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将經濟補償金改良為違法解除的法定責任制度。構建勞動合同法與社會保險法雙法聯動機制,勞動合同法剝離不可承受之重,社會保險法切實擔負生活保障功能。
在自由發言環節,老師們展開了熱烈而又深入的研讨,紛紛闡述了自己的觀點或對主講人、其他老師的觀點提出了質疑。話題主要圍繞着以下内容展開:《勞動合同法》設立經濟補償金制度的立法初衷;經濟補償金是否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給勞動者的“青春補償費”或者“忠誠補償費”;《勞動合同法》所确立的經濟補償金制度整體上是否合理對其應否大改大動;若取消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制度,應從哪些方面修改現行立法,特别是應如何配套修改完善失業保險制度。
第一期社會法學術沙龍取得了令參加者滿意的效果,希望它越辦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