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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論壇成功召開

作者: 發布時間:2010年11月07日 00:00 閱讀數:

2010年11月6日,“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論壇”在北京京儀大酒店二層第一會議室舉行。此次論壇由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聯合主辦。開幕式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趙旭東教授主持。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王保樹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張勇健副庭長,永信贵宾会副校長張保生教授,永信贵宾会校長助理、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教授作為發言嘉賓作了精彩的發言。在發言中嘉賓們強調公司法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表達了共同推動我國公司法理論與實踐發展的願望與決心。與會嘉賓主要是來自國内高校、法院、政府機關、法學雜志、律所及公司企業從事公司法司法适用研究的教授、高級法官、資深律師及其他專業人士。

本次論壇圍繞“公司法司法适用”展開讨論,會議分為四個單元,即公司法的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适用、公司擔保行為的法律效力、公司機關決議效力的法律判斷及其影響、公司關聯交易的正當性判斷。四個單元的内容環環相扣、層層遞進,從不同的角度圍繞公司法的司法适用進行探讨。每個單元都有三至四名代表進行精彩的發言,随後由兩名點評人進行點評,然後由五名發言人進行簡短發言,最後是提問與自由評論,與會嘉賓進行了熱烈的讨論,現場氣氛輕松融洽。在本次會議上約有七十位與會嘉賓就公司法的司法适用闡述了自己的見解。

在第一個單元中,蔣大興教授、劉敏法官、趙旭東教授、劉建功法官等圍繞《公司法》第16條的規定,就《公司法》的強制性與任意性問題展開讨論;随後,在第二個單元中魏西霞法官、馮果教授、杜軍法官、甯金成教授等将第一單元的讨論引向深入,重點探讨違反《公司法》第16條規定的效力問題;在第三個單元中,趙萬一教授、歐陽明程法官、甘培忠教授、姜山法官就公司機關決議效力的判斷标準進行了激烈的讨論;在最後一個單元,周友蘇教授、葉林教授、施天濤教授等就公司關聯交易的界定與規制的問題闡述了獨到的見解。

在閉幕式上,首先由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王保樹教授做總結發言,他認為本次大會很有成效,尤其是實現了理論與實務部門的互動,為今後的法學研究提供了很好的途徑和方向。同時,他指出:2005年《公司法》較1993年《公司法》有了很大突破,但我國公司法的适用仍面臨規則缺乏的問題。我們要放在大的商法視角下看待公司法的司法适用,要看到商法偏重的是效率。在讨論過程中,我們要注意形成、積累、發展、發揚共識,在此基礎上創新。最後,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趙旭東教授對全體與會嘉賓與組織人員表示感謝,他指出本次論壇主題鮮明,吸引力強,使學者與法官進行了有效的溝通,打破了學者與法官之間的藩籬。論壇在平等、民主、坦誠、熱烈的氣氛中進行,交流相當充分、有效,取得了圓滿的成功。大會在一片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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