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研究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16号)和學校校曆安排,現将2023年清明節放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一天。
二、班車安排
4月5日(星期三),安排節假日班車一班,7:30由昌平校區發車,16:30由海澱校區返回,乘車地點不變。
三、工作要求
請師生提高安全意識,嚴防發生意外事故;學生工作辦各年級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杜絕安全隐患;各研究所、各科室遇重大問題和緊急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學院領導。
民商經濟法學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