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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經濟法學院關于做好2021-2022學年中倫文德獎學金、獎教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時間:2022年11月11日 21:16 閱讀數:

 

經民商經濟法學院與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協商,現雙方決定正式啟動20212022學年中倫文德獎學金、獎教金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名額及金額

獎教金20000元人民币/年,共2個名額,10000/人;獎學金30000元人民币/年,共10個名額,其中包括5名研究生(至少有1-2名為商法專業研究生)和5名本科生, 3000/人。

2.獎教金評選對象及評選條件

1)候選人限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正式在編的45周歲以下的青年教師;

2)政治思想優秀,品行良好;

3)堅持在教學、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線工作,教風端正,效果良好;

4)科研成果顯著,在相關學術領域具有較大影響;

5)擔任學術導師兼班主任工作者和積極參加學生課外活動者優先。

3.獎學金評選對象及評選條件

1)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誠實守信、品德優秀;學習刻苦努力,學業成績優秀,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創新精神;

2)熱心參與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3)符合獎學金認定的資格。

4.評審程序

1)凡符合條件的教師均可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中倫文德獎教金申請表》(附件1)于1118日前交到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昌平校區主樓B312)。學院将對獎教金申請者進行評議,确定2名候選人,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确定最後獲獎的教師名單。

2)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民商經濟法學院院設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并準備個人相關材料(個人情況介紹、成績單、曾獲榮譽證明等)交至年級辦公室;各年級辦公室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同學的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于1118日前提交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至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昌平校區主樓B312);學院學生評獎評優工作小組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确定正式獲獎學生名單并予以公示,并将公示後的候選名單通知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員,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确定最後獲獎的學生名單。

5.獎教金、獎學金的發放與宣傳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獎教金、獎學金具體頒獎時間由學院與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商定;獎教金、獎學金獲得者須本人出席頒獎儀式,不得代領;學院對獎學金及其評獎的情況以多種形式進行公開宣傳,鼓勵并監督獲獎學生與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保持聯系;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優先為獲得獎學金、獎教金的學生、教師提供來律所實習、舉辦講座的機會。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方式:58909324

民商經濟法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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