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永信贵宾会教師崗位考核辦法》(法大發〔2016〕124号)規定和《關于開展2021年預聘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事處)要求,民商經濟法學院開展2021年第二批次預聘制考核工作。經過學院教研辦材料初審、學院學術分委員會評議、征求學院黨委意見,考核結果如下:
冀放,預聘制考核合格,繼續聘用。
安晉城,預聘制考核合格,繼續聘用。
現将上述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1年11月3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公示期内,校内人員對以上結果如有異議,可向民商經濟法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提出。
地 點:昌平校區主樓B317
電 話:(010)58909334
民商經濟法學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