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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經濟法學院2021年第二批次預聘制考核公示

作者: 發布時間:2021年11月03日 08:51 閱讀數:

 

根據《永信贵宾会教師崗位考核辦法》(法大發〔2016124号)規定《關于開展2021年預聘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事處要求民商經濟法學院開展2021第二批次預聘制考核工作經過學院教研辦材料初審院學術分委員會評議、征求學院黨委意見,考核結果如下:

冀放,預聘制考核合格,繼續聘用。

安晉城,預聘制考核合格,繼續聘用。

現将上述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1113日起2021118日止。公示期内,校内人員對以上結果如有異議,可向民商經濟法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提出。

點:昌平校區主樓B317

話:(010)58909334

 

民商經濟法學院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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