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學院學術導師兼任班主任工作和學風建設,為學生成長成才創造良好的氛圍,推動管理育人和資助育人,民商經濟法學院與嶽成律師事務所協商,雙方決定正式啟動2020—2021學年民商經濟法學院嶽成律師事務所獎學金、獎教金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獎勵金額
獎教金10000元人民币/年,共2個名額,5000元/人;獎學金10000元人民币/年,共4個名額, 2500元/人。
2.獎教金評選對象及評選條件
(1)民商經濟法學院正式在編的青年教師;
(2)堅持在教學、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線工作,教風端正、效果良好;
(3)科研成果顯著,在相關學術領域具有較大影響;
(4)擔任學生導師兼班主任工作者優先。
3.獎學金評選對象及評選條件
(1)獎學金候選學生應為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正式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二、大三本科生;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範遵守大學生守則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品行端正,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3)候選學生應學習态度端正、刻苦勤奮,成績優秀,學年度無不及格課程,本科生英語通過國家四級以上,研究生英語應通過國家六級以上;
(4)同等條件下,學生幹部以及受市、校、院級表彰的同學優先,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者優先,家庭條件貧困者優先。
4.評審程序
(1)凡符合條件的教師均可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嶽成律師事務所獎教金申請表》(附件1)于10月29日前交到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昌平校區主樓B312)。學院将對獎教金申請者進行評議,确定2名候選人,嶽成律師事務所确定最後獲獎的教師名單。
(2)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民商經濟法學院院設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并準備個人相關材料(個人情況介紹、成績單、曾獲榮譽證明等)交至各年級年級辦;各年級辦公室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同學的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于10月29日前提交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至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昌平校區主樓B312);學院評獎評優小組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确定正式獲獎學生名單并予以公示,并将公示後的候選名單通知嶽成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員,嶽成律師事務所确定最後獲獎的學生名單。
5.獲獎學生的責任與義務
(1)獲獎學生應将獲獎之後的學年期間的學習、生活及各方面表現向學院作書面彙報,并由學院統一向獎勵資助方反饋。
(2)獎學金僅用于與學業有關的開支及必要的生活費用。
6.獎學金的發放與宣傳
嶽成律師事務所獎教金、獎學金具體頒獎時間由學院與嶽成律師事務所商定;獎金及獲獎證書由出席的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代表直接頒發給獲獎人員;獎教金、獎學金獲得者須本人出席頒獎儀式,不得代領;學院對獎學金及其評獎的情況以多種形式進行公開宣傳,鼓勵并監督獲獎學生與嶽成律師事務所保持聯系。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方式:58909324
附件1:民商經濟法學院嶽成律師事務所獎教金申請表.doc
附件2:民商經濟法學院院設獎學金評定登記表.doc
民商經濟法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