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導教師、各位同學:
根據校教務處本科畢業論文的工作安排,現将本年度本科畢業論文撰寫與指導階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19年3月1日前,學生完成畢業論文初稿,交由指導教師審閱并提出修改意見。
2019年3月2日至3月7日,學生完成畢業論文定稿,交由指導教師對論文定稿審閱并給出成績。
2019年3月8日和3月11日,學生提交畢業論文定稿和相關材料。
指導教師對學生提交的畢業論文初稿、修改稿以及定稿提出的修改意見(或評語)均應填寫在《本科生畢業論文撰寫與指導過程控制表》相應欄目内。
二、工作要求
畢業論文指導工作可以通過電子郵件、電話或者其他有效的方式進行,指導教師應與學生保持聯絡渠道通暢,學生應及時與教師聯系。如果學生沒有按時完成各階段任務,請指導教師及時向學院反映。學生應和指導教師溝通,确定畢業論文體裁,并将相應體裁的《本科生畢業論文指導教師評分表》發給指導教師,方便教師評分。
所有選擇民商經濟法學院方向的同學,請于2019年3月8日和3月11日按時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紙質版論文和材料 (學生本人提交給各負責人)
專業方向 |
提交地點 |
負責人 |
民法、知識産權法 |
逸夫樓3層3076室 |
郭老師 |
财稅金融法、勞動法、經濟法 |
逸夫樓3層3069室 |
秦老師 |
民事訴訟法、商法、環境法 |
逸夫樓3層3070室 |
李老師 |
(1)論文定稿紙質版一式兩份,要求符合《永信贵宾会本科生畢業論文撰寫格式規範》。
(2)《本科生畢業論文撰寫與指導過程控制表》,請指導教師就指導意見填寫具體的指導内容并簽名。
(3)《本科生畢業論文指導教師評分表》,請指導教師給出論文成績并簽名。
以上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請修改合格後再次提交。因材料未按時提交而産生的後果由學生自己承擔。
2.提交電子版論文和材料(本院學生向班級負責人提交,外院學生向小組長提交)
(1)畢業論文定稿的電子版(Word版),文件以“學号+姓名+論文”命名(例“2015201666某某某論文”)。
(2)《本科生畢業論文撰寫與指導過程控制表》電子版,教師指導意見内容應與紙闆一緻。文件以“學号+姓名+控制表”命名(例“2015201888某某某控制表”)。
(3)《畢業論文彙總表》,各項内容應填寫完整。
以上三份材料的電子版,按每人一個文件夾存放,文件夾以“學号+姓名”命名。
民商經濟法學院的學生以各班級為單位,由各班專人負責。選擇其他法學院專業方向的民商經濟法學院學生也需提交電子版。本院、外院需分開存放至兩個文件夾。
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選擇民商經濟法學院方向的同學,請将電子版發送至小組長郵箱(小組長聯系方式已另發通知公布)。
請各班級負責人、各學院小組長于2019年3月11日17:00時前,收齊電子版材料(《畢業論文彙總表》由小組長彙總後提交),交送至民商經濟法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昌平校區辦公樓B317)。
三、論文質量控制
(一)指導教師對畢業論文質量控制
教師在指導過程中應嚴格審查學生寫作規範情況,在指導過程中,發現學生引注不規範的情況,應及時要求其改正。
(二)學校對畢業論文質量控制
學校将在畢業論文撰寫和指導工作結束後,組織專家對論文進行原創性檢查,對發現有抄襲的論文将做出嚴肅處理。
對發現抄襲、剽竊等行為的,按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 抄襲、剽竊不超過論文全文10%的,責令修改論文一周後答辯。
2.抄襲、剽竊占論文全文10%—20%的,根據抄襲、剽竊性質,酌情給予責令修改論文一周後或延期一學期答辯的處理。
3. 抄襲、剽竊占論文全文20%以上的,根據抄襲、剽竊性質,酌情給予責令修改論文延期一學期或一學年答辯的處理。
(三)畢業論文質量檢查結果的公布及後果
1.學生凡被查出過抄襲行為的,經責令重寫後,無論寫作水平如何,其成績隻能為及格或不及格。
2.學生重寫後仍然存在抄襲行為的,按考試作弊論處,其畢業論文成績以零分計,并參照《永信贵宾会考試違紀處分辦法》給予處分。
民商經濟法學院
2019年2月23日
附件1:永信贵宾会本科生畢業論文撰寫格式規範.doc
附件2:永信贵宾会本科生畢業論文模闆(參考)(最終版).doc
附件3:本科生畢業論文撰寫與指導過程控制表.doc
附件4.1 本科生畢業論文指導教師評分表(學術論文類).doc
附件4.2 本科生畢業論文指導教師評分表(畢業設計).doc
附件4.3 本科生畢業論文指導教師評分表(調查報告類).doc
附件4.4 本科生畢業論文指導教師評分表(案例分析類).doc
附件5:畢業論文彙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