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研究生院《關于開展2008—2009年度碩士生導師遴選工作的通知》,我院于即日起開始進行2008—2009年度碩士生導師遴選工作。本次遴選工作将嚴格按照《永信贵宾会碩士生導師遴選辦法》校字[2002]214号規定的條件和要求進行。學院具體工作部署如下:
(一)拟在我院申請擔任(含繼續擔任)碩士生導師的,可以在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知識産權法學、環境與資源法學、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方向中選擇一個二級學科(或學科方向)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從研究生院網頁學位管理欄目仔細閱讀《關于開展2008-2009年度碩士生導師遴選及2007年度優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通知》後,自行下載并填寫《永信贵宾会碩士生導師遴選申請表》(附件1,份數2份),将申請表以及《碩士生導師彙總數據電子版》于12月15日前按照下列辦法提交我院:
1、我院教師将申請材料交給所在研究所秘書。各研究所彙總後交到院教學科研辦公室。
2、行政編制不在我院的,由本人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後,将申請材料交至昌平校區辦公樓B317民商經濟法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聯系方式:電話:58909198;郵箱:msjky@263.net
截至12月17日上午10時前,申請材料未交到我院教學科研辦公室的,本次不再受理。
(三)我院學位委員會将根據教師申報材料進行審議、表決,并簽署意見後,将遴選結果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研究生院于12月25日前對各院申請備案名單進行備案審查,不反饋審查情況的視為同意備案,并于寒假前由學校公布2008—2009年度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
特此通知。
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
2007年12月11日
發:本院各研究所及全體教師
送: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法律碩士學院、中德法學院、中美法學院、教務處、科研處、發展規劃處、科學技術教育部
報: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