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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經濟法學院2008年崗位聘任推薦結果公示

作者: 發布時間:2008年12月10日 00:00 閱讀數:

根據《永信贵宾会2008年專業技術崗位聘任工作實施辦法》以及永信贵宾会《關于開展二〇〇八年專業技術崗位(晉升)聘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組織此次崗位聘任工作,學院先後召開了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院學術委員會會議和學院崗位聘任委員會審議會議,具體内容如下:

12月3日,學院召開了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資格審核會議,對各級應聘教師資格予以審核;

12月8日,學院召開學術委員會會議,對應聘四級教授崗位的教師,參考同行專家鑒定意見,并結合應聘教師的具體情況進行了無記名投票,予以排序;對應聘七級副教授崗位的教師,組織了現場答辯,并參考同行專家的鑒定意見以及教師自身情況,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等額産生了評議結果;

12月9日,學院聘任委員會召開評議會議,在參考同行專家鑒定意見、學術委員會評議結果的基礎上,結合教師自身情況,依照崗位分類和推薦名額,在審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等額确定了四級教授推薦人選;并依照崗位分類、崗位級别、學科和聘任名額,在審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确定了七級副教授受聘人選。

上述3次會議出席人數均符合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程序合法,投票表決結果均超過出席人數的2/3,會議結果真實有效。

具體結果如下(按投票多少為序):

四級教授崗位推薦人選:

民商法學科:尹志強、劉智慧、田士永

經濟法學科:施正文、李東方、李愛君

民事訴訟法學科:楊秀清、王娣

不分到學科的機動名額:陳健(知識産權法學科)

七級副教授受聘人選:

民商法學科:王 旸、于 飛

經濟法學科:竺 效

民事訴訟法學科:張 力

環境/知識産權法學科:胡 靜(環境法學)

十級崗位受聘人選:

民商法學科:鄭佳甯

民事訴訟法學科:趙言榮

四級教授複議時間安排:

2008年12月10日—12日,學院公示四級崗推薦人選結果,并接受異議複議申請,逾期将不再受理複議申請。

2008年12月13日—16日,學院對複議申請予以複議。

2008年12月17日,學院上報四級教授崗推薦人選材料。

七級副教授複議時間安排:

2008年12月10日—14日,學院公示七級崗受聘人選,并接受異議複議申請,逾期将不再受理複議申請。

2008年12月15日—16日,學院對複議申請予以複議。

2008年12月17日,學院上報七級副教授受聘教師材料。

聯系人:王漢民 電話58909198 msjky@263.net

民商經濟法學院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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