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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規範校内講座、學生活動的通知

作者: 發布時間:2008年06月01日 00:00 閱讀數:

各院、部、處、室、所、中心:

近期,一些部門和單位違反《永信贵宾会講座管理辦法》等校園文化管理相關文件的規定,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自行組織和舉辦學術講座、學生活動,或違規懸挂标語、橫幅、海報等。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委、市政府關于“平安奧運”的指示,進一步規範校園文化活動的管理,建設和諧安穩和節約型校園,特再次重申我校關于講座管理、學生活動管理、标語橫幅管理的相關規定。同時,根據校領導的相關指示與實際工作中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校園文化活動管理補充規定》,一并公布。

望各部門積極配合、廣泛宣傳并參照執行。

對未經審批程序舉辦的學術講座、學生活動,或違規懸挂的标語、橫幅、海報等,學校主管部門将根據《校園文化活動管理補充規定》的要求,追究其主辦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黨委宣傳部

科研處

校團委

2008年5月27日

附件一:《永信贵宾会校園文化活動管理補充規定》.doc

附件二:《永信贵宾会講座管理辦法》.doc

附件三:《永信贵宾会文藝演出、影像放映管理辦法》.doc

附件四:《永信贵宾会橫幅、标語、廣告牌設置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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