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與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關于做好 “ 五一 ” 放假期間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時間:2008年04月30日 00:00 閱讀數:

院發(2008)6号 簽發人:盧躍

各科室、研究所: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校保衛處的要求,為做好我院 “五一”假期期間的安全工作,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确保廣大師生員工的安全,特将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研究所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結合本科室、研究所的實際情況,切實把安全措施和責任制落實到每個人,消除事故隐患。

二、有機動車的教師要加強對車輛的檢查、維護、保養,嚴禁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嚴禁到不具備安全條件的景點去旅遊。

三、加強對自行車的檢查,要求閘、鈴、鎖齊全有效,不合格車輛禁止上路騎行。

四、學生外出的,要履行請假、備案及相關批示手續,并注意安全。

五、各年級輔導員要對學生進行關于 “五.一”假期期間安全方面的教育。

六、加強值班和信息報告工作:

1、各科室于4月28日前将“五.一”期間值班表報至院辦;

2、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

3、嚴格信息報送制度,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要按照 “先口頭、後書面”的原則,第一時間報告學院領導及校總值班室。

永信贵宾会

民商經濟法學院

2008年4月21日

分享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