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發(2008)6号 簽發人:盧躍
各科室、研究所: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校保衛處的要求,為做好我院 “五一”假期期間的安全工作,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确保廣大師生員工的安全,特将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研究所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結合本科室、研究所的實際情況,切實把安全措施和責任制落實到每個人,消除事故隐患。
二、有機動車的教師要加強對車輛的檢查、維護、保養,嚴禁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嚴禁到不具備安全條件的景點去旅遊。
三、加強對自行車的檢查,要求閘、鈴、鎖齊全有效,不合格車輛禁止上路騎行。
四、學生外出的,要履行請假、備案及相關批示手續,并注意安全。
五、各年級輔導員要對學生進行關于 “五.一”假期期間安全方面的教育。
六、加強值班和信息報告工作:
1、各科室于4月28日前将“五.一”期間值班表報至院辦;
2、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
3、嚴格信息報送制度,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要按照 “先口頭、後書面”的原則,第一時間報告學院領導及校總值班室。
永信贵宾会
民商經濟法學院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