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邁斯律師事務所在包括我學院在内的五所法學院設立專項獎學金,旨在表彰一批學業優秀和和社會實踐上表現突出的同學。根據《美邁斯北京地區法學獎學金章程》,我院将開展第五屆美邁斯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院全日制,正式在籍三年級本科生和二年級研究生(含博士)。
二、獎勵辦法,評選條件
1、學院推薦名額:本科生4名,研究生3名;其中,本科生基層評審小組向學院評審小組推薦候選人8名;
2、獎勵金額:獎勵特等獎獲得者人民币15,000元,優秀獎獲得者人民币7,000元。
三、評選條件
1、學習勤奮,成績優秀,入學以來綜合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全專業達到前30%的學生優先考慮;
2、具有公民社會責任感和公共道德意識,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3、具有英語六級以上水平,或具有相當于英文六級的外語水平(适用于第一外語為非英語語種的學生);
4、其他方面表現突出,如具有較高的法律學術研究水平、突出的組織領導才能、較強的社會工作能力等。
四、獎學金的評選程序
1、評選章程下發至有關年級,年級老師負責宣傳評選活動;
2、學生本人根據評選條件前向本年級提交申請材料,包括中英文簡曆(各份均不超過一頁),學習成績單和排名,品行評定和兩名教授的評語。如有發表的論著,則應附有一名教授對此論述的專業評價。
3、學院成立評審小組,對申請同學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推薦,按所分配名額(4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提交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
請各相關年級盡快組織本院同學申報,提交相關材料,并按規定程序完成本學院評審推薦工作,于4月12日之前将所申報材料報送到研究生工作辦。
五、其他詳細規定參見《美邁斯法學獎學金簡介》和《美邁斯北京地區法學獎學金章程》。
附件一:美邁斯法學獎學金簡[1]....doc
附件二:美邁斯北京地區法學[1]....doc
民商經濟法學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