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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第五屆美邁斯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時間:2008年04月01日 00:00 閱讀數:

美邁斯律師事務所在包括我學院在内的五所法學院設立專項獎學金,旨在表彰一批學業優秀和和社會實踐上表現突出的同學。根據《美邁斯北京地區法學獎學金章程》,我院将開展第五屆美邁斯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院全日制,正式在籍三年級本科生和二年級研究生(含博士)。

二、獎勵辦法,評選條件

1、學院推薦名額:本科生4名,研究生3名;其中,本科生基層評審小組向學院評審小組推薦候選人8名;

2、獎勵金額:獎勵特等獎獲得者人民币15,000元,優秀獎獲得者人民币7,000元。

三、評選條件

1、學習勤奮,成績優秀,入學以來綜合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全專業達到前30%的學生優先考慮;

2、具有公民社會責任感和公共道德意識,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3、具有英語六級以上水平,或具有相當于英文六級的外語水平(适用于第一外語為非英語語種的學生);

4、其他方面表現突出,如具有較高的法律學術研究水平、突出的組織領導才能、較強的社會工作能力等。

四、獎學金的評選程序

1、評選章程下發至有關年級,年級老師負責宣傳評選活動;

2、學生本人根據評選條件前向本年級提交申請材料,包括中英文簡曆(各份均不超過一頁),學習成績單和排名,品行評定和兩名教授的評語。如有發表的論著,則應附有一名教授對此論述的專業評價。

3、學院成立評審小組,對申請同學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推薦,按所分配名額(4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提交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

請各相關年級盡快組織本院同學申報,提交相關材料,并按規定程序完成本學院評審推薦工作,于4月12日之前将所申報材料報送到研究生工作辦。

五、其他詳細規定參見《美邁斯法學獎學金簡介》和《美邁斯北京地區法學獎學金章程》。

附件一:美邁斯法學獎學金簡[1]....doc

附件二:美邁斯北京地區法學[1]....doc

民商經濟法學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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