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與荷蘭萊頓大學(Leiden University)法學院簽署的交流協議,民商經濟法學院将選派2010級本科生赴荷蘭萊頓大學交流一學期。時間為2012年秋季學期,即學生大三的第一學期。 (一)根據學生雙方協議及萊頓大學對交流生的錄取要求,學生的報名條件為:
1、品學兼優,積極參加公益服務和社會實踐。
2、在2012年2月20日前取得雅思成績不低于6.5分(含6.5分),且在有效期内。
3、學生在校期間必修課平均成績不低于80分(含80分),且必修課無重修。
(二)請于2012年3月5日至3月6日在年級輔導員處提交如下材料,逾期不候:
1、中英文簡曆紙質版和電子版。
2、大學前三學期必修課成績單。
3、在校期間所獲榮譽證書複印件
4、在校期間參加公益服務和社會實踐的證明。
5、雅思成績證明
(三)名額:兩名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由年級輔導員對學生提交材料進行初審,以确保學生符合上述報名條件。
2、學院成立選拔工作工作組,召開會議,對學生提交材料進行評議。
3、評議标準:綜合考慮學生英語成績、必修課成績、參加公益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
4、工作組組成:組 長:王衛國
副組長:王洪松施正文
工作人員:張 又李 嵩
(五)交流生待遇
被選拔出的交流生荷蘭萊頓大學将免除學費;學生需自行支付申請、交通、食宿和保險等相關費用,預計花費約五千至六千歐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