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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經濟法學院關于2011年“十一”假期學生安全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29日 00:00 閱讀數:

各年級、各班級:

“十一”假期即将來臨,學生假期出遊相對集中。為切實做好我院學生 “十一”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學生身體健康,生命财産安全,讓廣大學生度過安全、文明、健康、愉快的 “十一”假期,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年級學生工作辦公室和各班級高度重視中秋和“十一”假期學生遵紀守法和安全穩定教育,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各種不良文化影響,提高警惕,堅決抵制非法傳銷活動等活動,确保安全穩定。

二、請各年級學生工作辦公室在 “十一”假期放假前針對各班級認真開展以“防自然災害、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傳銷”等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三、加強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隐患。請各班級在放假前認真開展宿舍安全檢查,檢查要全面、細緻;對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時向彙報,及時處理,不留後患。

四、嚴格遵守放假時間, “十一”假期的起止時間以學校辦公室通知為準。請嚴格執行永信贵宾会學生請假制度,并做好假期學生的離校登記工作。嚴禁學生提前離校或不按時返校,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離校或不能按時返校的,須事前向輔導員說明原因并辦理請假手續,輔導員須做好詳細記錄。請各年級輔導員在放假前後加強檢查,對未經準假提前離校或延期返校者,一經查出,将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學院各年級、各班級在“十一”假期期間不得以集體名義私自組織外出活動,在校内組織開展活動須按相關規定進行審批,不得從事未經批準的活動,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嚴禁學生私自組織包車出遊;提醒離校外出的學生不得搭乘非法營運機動車輛,乘坐合法交通車輛應做好路途的安全防護工作,确保路途人身财産安全;提醒學生在公共場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

六、請各年級、各班級做好“十一”假期留校學生的教育管理,要求學生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不私自留宿他人,不在宿舍自炊,不使用大功率電器;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嚴禁晚歸和夜不歸宿;離開宿舍和夜間就寝時,注意關好門窗。

七、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和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時有效上傳下達。請各年級、各班級學生骨幹在“十一”假期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切實做到信息通暢,确保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八、請各年級輔導員在放假結束後統計學生返校情況,并及時與未按時返校學生家長取得聯系,查明原因,并将學生返校情況于 “十一”假期結束後第一天上午9:00前報學院分團委處。

民商經濟法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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