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網站近期公布了2022年6月份的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青年項目和西部項目結項情況。本次共驗收361個項目結項申請,經同行專家鑒定後,有301個項目予以結項;57個項目暫緩結項,3個項目被終止。在結項項目中,被評為“優秀”的共17項,其中李永軍教授主持的重點項目“民法典分則立法的内在與外在體系研究”(項目編号:18AFX014;結項證書号:20221923)是唯一獲此殊榮的法學項目。
數十年來,李永軍教授孜孜不倦地在民商法領域精耕細作。他嚴謹認真的治學态度化作每一部作品極具吸引力的語言、充沛的創造性以及體系建構的力量,并最終凝結成深邃且明晰的學術思想。從思想脈絡上看,李永軍教授的學術關切始終圍繞着私法體系化,其豐碩的研究成果在私法的教義學思維及體系建構方面作出了傑出貢獻。自李永軍教授主持的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民法典編纂的内部與外部體系研究”(18ZDA141)與本次被評為優秀的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立項以來,他共計出版著作18部,發表重要論文28篇。這些研究成果極大地推動了民法典的編纂工作和體系形成,在學術界和實務界均産生重大影響。
李永軍教授認為,民法典是一個具有外在邏輯體系和内在價值體系的構造體,不僅整個民法典是這樣一個體系構造,民法典的每一編亦是如此。不同于民法學界當前所普遍接受的“外在體系與内在體系”之二分(即外在體系是根據形式邏輯規則對法律材料的概念或類型進行抽象形成的外部結構,内在體系是決定法律規範内容的基本價值、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則),李永軍教授明确提出“邏輯體系與價值體系”之二分。這一觀點不僅指出外在體系與内在體系之本質,也更适合我國在民法典中明确規定基本原則的立法模式。基于此,李永軍教授對民法典各編展開體系建構,形成獨到的體系思想。本次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的結項成果《民法典分則立法的内在與外在體系研究》即為該體系思想下物權編體系化的産物。在該結項成果中,李永軍教授從民法典物權編不甚自洽的現狀出發,立足于作為物權編基礎性概念的“物權行為”,成功地建構了物權編的邏輯體系,并以區分原則、物權法定原則及客體特定原則加以制約,從而形成融貫的物權編之雙重體系。民法典編纂隻是民法體系建構之一部,法典化并不意味着體系化。體系之建構,端賴立法者、法官以及學者在内的法律共同體在解釋和适用民法典規範過程中的合力。李永軍教授始終不渝的體系追求及其令人驚歎的研究成果為該合力之形成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是哲學社會科學類最高級别的科研項目。本次李永軍教授的項目成果以“優秀”等級結項,彰顯了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學研究的科研實力,提升了我校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結項質量,為我校的民商法學學科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
(撰稿人:張蘭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