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與公告 > 學院新聞 > 正文

王燦發教授應邀參加“2021·中德人權發展論壇”并作主題發言

作者: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16日 10:27 閱讀數:


2021123日,由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德國弗裡德裡希·艾伯特基金會共同主辦的“2021·中德人權發展論壇”通過視頻方式舉行。來自中德兩國的專家學者圍繞“綠色低碳發展與環境權益保障”主題進行研讨交流。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王燦發教授應邀參加論壇并作主題發言,從環境權内涵、保障現狀、立法進路等方面暢談中國環境權利的法治保障。

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門立軍在緻辭中表示,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包含着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豐富内容與價值追求。中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推進生态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環境權利。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共建清潔美麗世界需要社會公衆積極參與,需要國際社會加強交流互鑒,踐行多邊主義。德國前司法部長格梅林在發言中認為,環境保護和人權保障密切相關,面對環境污染、生物多樣性喪失等全球性挑戰,在環境權利保障領域,專家學者有必要加強交流溝通,互相學習借鑒有益經驗。

王燦發教授在主題發言中論述了環境權的内涵、特征和性質,通過豐富的資料介紹了中國通過立法、行政、司法、社會等方面對環境權保護提供的法治保障,提出可以通過憲法明确規定環境權,以《環境保護法》規定來保護公民環境權,在《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規定公民享有清潔空氣權、清潔水權和甯靜權,并以司法解釋明确環境權等途徑進一步加強對環境權的保護。

論壇上,中國人民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韓大元教授、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教授、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張萬洪教授、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副主任唐穎俠副教授等中方專家亦圍繞着中國環境保護的立法與實踐作了精彩發言。來自德國環境法協會等機構的德方專家積極評價《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有關環境權利的規定和中國應對環境問題所采取的相關舉措,并介紹了德國在立法、司法、執法領域保障環境權利的最新情況。




分享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