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聯合主辦的“2019全國民商法博士生論壇”,在華東政法大學松江校區順利舉行。此次論壇由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民商法學科和德國私法研究所承辦,《比較法研究》、《法商研究》、《法學》、《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私法研究》等刊物編輯部及北京大學出版社協辦。來自三校主辦方學院的專家團隊、協辦期刊編輯代表,以及來自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吉林大學、南京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蘇州大學、中國計量大學、浙江理工大學、複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财經政法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等兄弟院校近50位專家學者出席了論壇。經前期征文與專家評審,共有來自海内外二十餘所高校的41位優秀博士生、碩士生及青年學者作為報告人受邀出席了論壇。北京大學出版社作為協辦方為全體與會嘉賓提供了贈書。

開幕式
論壇開幕式由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金可可教授主持。協辦期刊編輯代表、《法商研究》常務副主編、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溫世揚教授,兄弟法學院代表上海大學法學院院長文學國教授、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院長方新軍教授緻辭。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于飛教授、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徐滌宇教授發表講話,認為三校聯合主辦有助于整合資源,促成研究生培養經驗的交流,也可以助推發現學術新秀,希望與會博士生、碩士生能論有所成,談有所得。

分會場活動
1号分會場
本次論壇共有四個分會場,1号分會場主題集中在民法總論和物權法,共有10個主題報告。
第1單元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常鵬翺教授擔任主持人,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所長劉家安教授、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民法學科帶頭人紀海龍教授擔任點評專家。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沈建州、永信贵宾会博士生劉亞東和暨南大學博士生張盼分别就“權利理論:民法視角下的解釋選擇”“民法概括條款适用的方法論”和“民法典編纂視阈下商事習慣的功能阙補與規範層次研究”等主題發表了報告。劉家安老師在點評中着重闡述了習慣和習慣法既可能是合同解釋的因素,也可能是一個獨立于當事人意志的抽象法源,并指出中國法應如何在這兩種定位之間作選擇,值得再作研究。紀海龍老師認為該單元的報告體現了是民法和法學方法論的交叉互動,指出對概括條款的三個分類存在進一步明确的餘地,同時也提出了追問,即認定“權利的本質是意志還是利益”的意義何在。

1号分會場第2單元由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溫世揚教授主持,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李俊副教授、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李運楊副研究員擔任點評專家。上海财經大學博士生馬強、中南财經政法大學博士生李運達、南京财經大學碩士生黃福亮、清華大學博士生龍松熊分别就“論所有權構造說下讓與擔保的界定及有效性”“論‘買賣型擔保’的法律性質及規則适用”“如何理解民法典物權編第207條”“民法典物權編中購置款抵押權制度的不足與完善”等主題進行報告。李俊老師認為兩篇關于讓與擔保的報告在視角上有所不同,均表現出分析細緻的優點,在案例評釋的方法、合同聯立的論證方面也有完善的空間。李運楊老師對四篇報告作了細緻的點評,并全面介紹了購置款抵押權作為特殊的動産物權所具有的特點。

1号分會場第3單元由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院長陳永強教授主持,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于飛教授、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李貝副教授擔任點評專家。德國柏林自由大學博士生邊琪、重慶大學博士生張晨原、永信贵宾会講師安晉城分别就“自然人新型人格權益的司法證成及其發展”、“救助他人受有損害私法救濟的法制構造”、“論宗教活動場所法人制度的局限與完善”發表了報告。于飛老師認為,邊琪的論文清晰展現了德國三十年來關于血緣知情權在學說和司法實踐中的發展脈絡,但這個研究如何更好地體現出中國法意義,可以再作思考。李貝老師就案例檢索和論文編排等問題提出了完善的建議,并認為在補償和賠償的區分問題上,值得進一步深挖。

2号分會場的主題集中在法律行為與合同法,共有11個主題報告。
第1單元由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朱廣新研究員主持,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易軍教授、複旦大學法學院班天可副教授擔任點評專家。上海交通大學博士生紀聞、南京大學博士生馮德淦、荷蘭萊頓大學博士生張靜、華東政法大學碩士生趙靜分别就“違反公序良俗合同返還規則的法理與構造”、“論失敗合同統一返還清算規則之構建”、“論條件物權性效力的雙重模式”、“從案例出發論動機錯誤、内容錯誤與性質錯誤之區分”等主題進行報告。易軍老師在語言、内容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認為應關注中國大陸的司法實務發展。班天可老師則介紹了日本法上不法給付不予返還的原則地位和例外情形,并認為部分報告的問題意識還可以更加明确地圍繞中國法展開。

2号分會場第2單元由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侯國躍教授主持,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金晶副教授、上海财經大學法學院劉洋講師擔任點評專家。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生夏平、清華大學博士生俞彥韬、永信贵宾会碩士生郜俊輝和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生谷昔偉分别就“對待給付風險與違約救濟方式的關系”、“違約救濟環節的合同維持”、“利他合同的法定解除權行使規則研究”、“論情事變更中再交涉的性質及立法定位”等主題進行報告。金晶老師認為解釋論上來看,由于解除權有除斥期間,從解除來解決給付不能時對待給付義務的消滅問題力有未逮。劉洋老師則指出報告選題值得肯定,但存在主次不清或比較法考察不夠全面的不足,可以再行完善。

2号分會場第3單元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金晶副教授主持,《華東政法大學學報》責任編輯肖崇俊博士、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夏昊晗講師擔任點評專家。德國帕紹大學博士生李雨澤、德國奧格斯堡大學碩士生王吉中、浙江大學講師林洹民先後就“論中國法上替代交易之費用請求權”、“利息界定及其對法律适用的影響”、“‘過失欺詐’締約之合同撤銷權”等主題進行報告。肖老師建議使用案例素材時,除了個案運用,也應注意類案總結。夏老師則指出,三篇報告在文獻運用、問題意識的提煉以及判決說理的翔實性方面,各有完善的空間。

3号會場的主題集中在家事法、商法和知識産權法,共有10個主題報告。
第1單元由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商法研究所所長雷興虎教授主持,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王湧教授、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王遷教授擔任點評專家。上海對外經貿大學講師沈小軍、德國哥廷根大學博士生魏德、雲南大學碩士生任爽分别發表主題為“從保險人的明确說明義務到信息提供義務”、“标準必要專利産權保護規則的構建與司法适用”、“論商标搶注的損害賠償問題”的報告。王湧老師指出沈小軍的論文應進一步明确說明義務和信息提供義務的界限。王遷老師認為任爽論文所涉及的主題,現行法存在解決方案,前提是搶注商标無效化,才能再探讨損害賠償。

3号分會場第2單元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王湧教授主持,上海财經大學法學院李宇副教授、《法學》責任編輯、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季奎明副教授擔任點評專家。香港大學博士生薛人偉、北京大學博士生林斯韋、永信贵宾会碩士生張弘毅、武漢大學碩士生餘江波分别就“論中國強制要約收購制度之合理性”、“股權轉讓如何準用買賣合同規範?”、“論股東先買權之效力”、“個人破産時夫妻債務清償制度的建構”等主題發表報告。李宇老師認為林斯韋的論文顯露了作者的學術雄心,但需注意技術性問題,處理好處理微觀與宏觀的關系。季奎明老師則從編輯角度提供了選題等方面的建議。

3号分會場第3單元由上海财經大學法學院葉名怡教授主持,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徐滌宇教授、劉征峰副教授擔任點評專家。德國法蘭克福大學博士生王文娜、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王湘淳、北京大學博士生夏江皓先後以“德國婚姻締結瑕疵的法律效果規則的演變及其啟示”、“論夫妻股權的漸進式分層共有”、“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存廢刍議”為主題發表報告。徐滌宇老師希望留學海外的學生注意國外法的轉化,德國法的争議問題不見得會發生在中國法上。劉征峰老師則建議王湘淳在使用數據統計時,應考慮在教義學上評價的意義。

4号分會場
4号分會場的主題集中在債法總論、侵權法和民事程序法,共有10個主題報告。
第1單元由《比較法研究》副主編丁潔琳博士主持,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方新軍教授、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磊副教授擔任專家點評。南京大學博士生胡羅曼、南京大學助理研究員張力毅、清華大學博士生餘亮亮先後就“證明責任視域下的不明抛墜物損害責任檢讨”、“比較、定位與出路:論我國強制汽車保險的立法模式”、“論實體法視阈下連帶之債的訴訟形态”等主題發表報告。方新軍老師認為報告的小型選題值得肯定。李磊老師則指出報告應注意語言的凝練。

4号分會場第2單元由吉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曹險峰教授主持,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劉勇副教授、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王蒙特聘副研究員擔任專家點評。武漢大學碩士生孫鴻亮、德國帕紹大學博士生徐博翰、中南财經政法大學博士生柯友樂、永信贵宾会博士生朱震圍繞“被使用人責任的雙重豁免”、“論德國法上第三人精神損害救濟體系”、“損害賠償方法對車輛貶值損失可救濟性的啟示”、“寵物被害後的非财産損害賠償”分别進行報告。劉勇老師認為孫鴻亮的論文應注意明确概念内涵,限定讨論對象。王蒙老師認為徐博翰的論文涉及兩個進路,但是過多的篇幅放在了第一個進路,布局上可以再作調整。

4号分會場第3單元由《私法研究》主編、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麻昌華教授主持,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葉增勝講師、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劉駿特聘副研究員擔任點評專家。德國科隆大學博士生李金镂、永信贵宾会講師李琳、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碩士生衛洪光分别就“受害人避免損害擴大措施之法經濟學分析”、“新制度與舊法典:法國法上生态損害賠償制度之确立”、“大數據時代的數據權益保護”等主題發表了報告。葉增勝老師就“法經濟學分析”是否能涵蓋全部受害人避免損失擴大的問題提出了疑問。劉駿老師認為李琳的報告比較法介紹準确,但可結合本土經驗和實踐進一步深入。

本次論壇在午餐後特别設計了午間交流會,邀請與會嘉賓就研究生培養經驗作專題交流。該專題交流會由陳永強教授主持,朱廣新研究員、曹險峰教授、侯國躍教授、雷興虎教授、劉家安教授和易軍教授先後分享了研究生培養的心得,也提出了一些未盡的困惑。

論壇的頒獎閉幕式由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趙文傑老師主持。優秀論文評選的頒獎儀式上,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家勇教授首先代表聯合主辦方介紹了評獎流程。此次論壇征文共收到125位作者的132篇來稿,主題涉及民商事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各個領域,呈現出“來稿量大”和“論題廣泛”兩大特點;論文初評環節由三校主辦方的專家作匿名評審打分,加總排序後,前52名作者進入論壇邀請參會序列,其中前27名的論文進入終評環節;終評環節,三校主辦方邀請了9位知名學者擔任終評專家評委(清華大學梁上上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王轶教授、中國社科院謝鴻飛教授、北京大學薛軍教授、浙江大學張谷教授、南京大學朱慶育教授、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溫世揚教授、永信贵宾会易軍教授、華東政法大學王遷教授;以上依姓氏拼音排序)打分并評定等級,彙總排名取前15名按得分高低評選出一等獎論文2篇、二等獎論文5篇,三等獎論文8篇。

随後,初評專家代表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姚明斌副教授、終評專家代表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易軍教授、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溫世揚教授先後公布了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的獲獎名單,與會專家向獲獎者頒發了證書。一等獎獲獎者永信贵宾会法學院碩士生張弘毅作為獲獎代表發表了獲獎感言。

最後,由張家勇教授、王湧教授、金可可教授代表三校聯合主辦方作總結緻辭。張家勇教授表示青年學生、學者深谙德國等國的比較法知識是優點,但應注意将國外法轉化為國内法研究的材料,才能成為合格的民商法研究專家。王湧教授指出本次論壇的構思源于院校之間的深厚友誼,難能可貴;在精細微觀的研究之外,青年學者也應該探索中觀、宏觀的研究主題;随着論壇的繼續前進,可以探索更能實現拔尖選優的評分機制。金可可教授向聯合主辦方、協辦方、兄弟院校、參會嘉賓以及協助會務工作的老師、同學表達謝意,并希望聯合主辦的方式可以使論壇越辦越好,發展成為思想交流、理論碰撞的前沿高地。最後,主持人趙文傑老師宣布論壇順利閉幕。

附:2019年全國民商法博士生論壇優秀論文評選結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