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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大講堂”第十七講成功舉辦——“996”現象與中國勞動法治的挑戰和走向

作者: 發布時間:2019年05月23日 10:14 閱讀數:

2019年5月14日星期晚,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名家大講堂”第十講在學院路校區科研樓B211會議室成功舉辦。

此次講座邀請到了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勞動關系分會名譽會長、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常凱擔任主講人,講座主題為“‘996’現象與中國勞動法治的挑戰和走向”。此次講座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社會法研究所副所長楊飛主持,邀請到了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主持工作)于飛和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張恒順作特邀嘉賓,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院長助理、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閻天、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天玉、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商法研究所副所長鄭佳甯、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社會法研究所所長、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婁宇共同與談,由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趙紅梅做總結評議。

(與會嘉賓合影留念)

楊飛副所長主持此次講座,他首先對主講人及其他與會嘉賓進行了介紹并表示了熱烈歡迎。

在此次講座上,常凱教授介紹了“996”現象所體現出來的白領工人藍領化的原因和表現,認為互聯網經濟改變了勞動過程和勞動管理。随着白領成為集體協作的鍊條和可替代性的增強,白領工人在勞動過程中地位降低,缺乏話語權,不得不從事高消耗的勞動,與以往相比,逐漸體現出藍領工人的特點;之後,常凱教授結合英美對司機與優步企業之間是否屬于雇傭關系的判例,分享了關于互聯網對于勞動關系的影響的觀點。認為互聯網僅僅改變了用工形式,而沒有改變雇傭關系的基本性質,互聯網的影響體現在表面的松散管理和是值得嚴格控制、表面弱化實際強化的人格、組織、經濟從屬性等方面,用工形式的變化不影響雇傭關系的實質;此次講座的第三部分在分析“996”現象對當前勞動法治的挑戰的基礎上總結了勞動法治完善的幾點啟示,指出在勞動法治的完善中應該堅持基礎理論的研究,完善勞動法律規定,使之适應于互聯網經濟中新的勞動形式完善和明确政府、雇主和勞動者三方的權利義務等。

(常凱作主題演講)

演講結束後,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于飛副院長(主持工作)緻辭。他支持常凱教授關于新形勢下更注重勞工保護的觀點,并介紹了民商經濟法學院“名家大講堂”系列學術活動舉辦的意義。随後,于飛副院長代表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向常凱教授頒發名家大講堂主講人紀念證書。

(于飛副院長為常凱教授頒發紀念證書)

經過短暫的休息,講座繼續進行,各位與談人根據常凱教授的講座發表了各自的觀點。

閻天助理教授表示,用公正理智客觀的視角看待“996”的熱點事件十分重要,總結了勞動關系學分析對勞動法研究的促進作用,也講述了影響工時制度的各種動力因素,包括生産力發展、工人運動和法律規範等,同時還提出了勞動法未來應該采取怎樣的規範方式規定工時的問題。

(閻天與談)

王天玉副研究員看到了常凱教授在研究中體現出的對于人的關懷,并從技術設計的角度探讨了整體法律對于地方立法的限制,主張立法不宜過細,地方立法之間的競争關系可能更有利于為人力提供優勢的制度條件選擇。

(王天玉與談)

鄭佳甯教授舉例談論了互聯網經濟的新型模式的具體内容和特點,同時指出互聯網經濟中數據的控制力對平台的主體資格的影響,并且從商法和勞動法的角度分析了企業的有關社會責任。

(鄭佳甯與談)

婁宇副教授肯定了跨法律部門的學術交流對于完善勞動法研究的積極作用,同時強調了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基準法的細分的重要性,認為在新的用工形式下工時以及工資能否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還需進一步明确。

(婁宇與談)

張恒順副秘書長主要結合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改革的各個階段,指出了勞動法制建設的社會經濟改革現實基礎和面臨的巨大壓力,勞動者雖然在改革中沒有得到完善的保護,也在主人翁精神的激勵下通過艱苦奮鬥實現了經濟體制的改革和發展,未來勞動法治發展在解決現實問題時應該更加回歸勞動法基礎理論和基本原則。

(張恒順與談)

趙紅梅教授最後作總結評議,對主講人和各位嘉賓的到來緻以感謝,同時也從技術論、價值論、體系論三個方面對“996”現象做出了分析。

(趙紅梅與談)

晚九時許,持續了将近三個半小時的講座在與會師生的熱烈掌聲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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