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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持建設的實習基地獲批2008年北京市高等學校市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單位

作者: 發布時間:2009年02月26日 00:00 閱讀數:

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的《關于公布2008年北京市高等學校市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單位名單的通知》(京教高辦〔2008〕12号),北京市各高校自主申報的19個校外人才培養基地确立為2008年北京市市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單位,我院主持建設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作為學校申報的校外人才培養基地項目榜上有名。

校外人才培養基地是北京市教委落實教育部質量工程,加強高等學校實踐教學工作和創新人才培養的重要建設項目。市教委要求項目主持學校和依托單位進一步完善合作機制及運行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實踐教學研究,為高等學校提供可推廣、借鑒的示範性經驗。市教委将在獲批校外人才培養基地三年基礎建設時間内,對項目給予建設經費支持。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校外人才培養基地,是我院的實踐教學成果。近年來,學院通過與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建立長期穩定的實踐合作關系,緻力于“産、學、研”一體化實踐教學模式的探索和實踐,成為推動學院實踐教學改革和創新人才培養的成功範例。海澱區法院校外人才培養基地的獲批,有利于基地進一步發揮其輻射作用,帶動全校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和實踐教學改革發展取得更大成果。

教學科研辦公室

200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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