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下午,環境資源法支部在京全體黨員集中學習黨的十八大報告中的第八部分《大力推進生态文明建設》。大家認為,五年前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設,黨的十八大報告将生态文明建設列入重要議題,這在中共曆次代表大會政治報告中前所未有,這體現了我黨對于生态文明的認識和重視達到新的高度。生态文明具有豐富的内涵,不宜簡單理解為環境保護,不是簡單的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它是相對于工業文明而言的,是一種全新的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首提“努力建設美麗中國”,作為環境法學者,對此深感振奮,對環境法早日将由軟法變成硬法充滿期待,同時也感到環境法學者身上肩負的責任加重。具體法律制度層面論述有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态補償制度、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等等,大家還注意到報告中提到同國際社會一道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應當堅持“各自能力原則”,表述新穎。因此,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有關生态文明的論述不僅有宏觀高度和理念層次的,還有具體的法律制度論述甚至新的提法。總之,通過學習讨論,大家對于生态文明建設具有更深刻和全面的認識,一緻認為,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有關生态文明的論述對于學者研究和完善環境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