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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宇

作者: 發布時間:2019年10月11日 13:43 閱讀數:

一、個人基本情況

缪宇,湖北人,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二、教育背景

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博士後工作站、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博士後


三、研究領域

民法學


四、代表性科研成果


(一)代表性論文


《遺贈扶養協議中的利益失衡及其矯治》,載《環球法律評論》2020年第5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21年第2期全文轉載)

《作為損害賠償計算方式的合理許可使用費标準》,載《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6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20年第4期全文轉載)

《美國夫妻共同債務制度研究》,載《法學家》2018年第2

《走出夫妻共同債務的誤區》,載《中外法學》2018年第1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18年第7期全文轉載)

《獲利返還論》,載《法商研究》2017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17年第10期全文轉載)

《論買賣合同中的修理、更換》,載《清華法學》2016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17年第2期全文轉載)

《論被救助者對見義勇為者所受損害的賠償義務》,載《法學家》2016年第2

《監護人過失與未成年人過失相抵》,載《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3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13年第8期全文轉載)

《論未成年人的民事責任能力》,載《中德私法研究》第14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12月版

《論一般人格權——從德國一般人格權的制度史展開》,載《民商法論叢》第64卷,法律出版社201712月版

《類型化視野下的醫療機構告知義務》,載《北大法律評論》第18卷第1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11月版

《民事責任能力論》,載《判解研究》2012年第1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6月版


(二)主持的科研項目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權研究”

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課題青年調研課題:“夫妻共同債務清償規則研究”

2019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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